沈阳四环快速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交通标志采购 流标公告
(招标编号: ****)
一、内容:
1、截止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报名家数不足3家,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招标已流标。各投标人可在本项目流标公告发布后到原招标文件购买单位,办理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2、因项目后续将重新进行招标,如原项目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仍想报名投标,可不必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项目重新招标时,未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投标人无需再行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阳市****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沈阳市****
联系人:何明
电话: ****-8531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业务专用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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