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点击登录查看克州阿图什钒钛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智慧化平台设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点击登录查看克州********,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采购内容:2025年点击登录查看克州阿图什钒钛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智慧化平台设备,主要建设内容为:危化品车辆停车场管理系统、门禁管理系统、车辆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周界安防系统、大气环境监测系统、融合通信系统、指挥中心、服务器及网络设备、其他设备硬件、软件及配套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2 采购预算:****.81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45元(不含税),服务部分:****.36元(不含税);
1.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日内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完毕;
1.6驻点运营服务: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至少安排一人驻场运维服务5年。
1.7供货地点:阿图什市****
1.8项目类型:货物;
1.9项目属性:单项招标项目;
1.10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11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1名中标人。
1.1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各不含税单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超过不含税单价限价的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代理商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智能视觉监测仪、物联网网关、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软件平台)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①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发布当日不计入)的同类(指:信息化类(货物))项目业绩至少一份,且单个业绩金额不低于800万元;②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发布当日不计入)的同类(指:信息化类(服务))项目业绩至少一份,且单个业绩金额不低于280万元。
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须提供①合同关键页+订单关键页或②合同关键页+结算证明关键页,关键页指首页、采购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等;(2)业绩金额计取: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计算,框架合同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总金额为准。若框架合同无订单及结算证明,但提供了框架合同对应所有发票,且发票中的产品明细与其对应的有效合同中的产品类型相符,则以发票总金额计入业绩金额;(3)业绩时间计取:①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签订日期、②订单或结算证明签署日期、③发票开具日期,均须在****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发布当日不计入)。
2.5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未提供承诺书则不予认可);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次招标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8投标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③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10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所下载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潜在投标人须在网站右上角下载中心下载相应程序并安装该驱动程序,并以此打开megp格式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投标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供应商可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下载电子采购全过程指南。供应商注册、帐号密码遗忘、合作方门户网站使用等问题,请拨打****转3-8-2 。iPASS业务问题,请拨打 400-0210-010,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转3-3-2。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沃支付。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16时00分。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银行保函除外)的递交,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注: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唱标方式进行,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按时参与网上开标的,视为对开标内容无异议。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 投标人针对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转3转3转1(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6.2请各潜在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潜在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样品的递交
7.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2 检测相关费用: / 。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州市****
新 疆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韩娟娟、刘永昌、张心如、伍文海、俞文秀、李永梅、刘迪、王杰、张团团、姚锐锐
电 话:****、****、****
电 子 邮 件:****@163.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韩娟娟
异议受理电话:****
异议受理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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