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
智慧交通项目所需的软硬件产品一宗,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2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
1.3 质保期要求:自终验合格证书签发第二日起至少提供60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
1.4 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每个标包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各标包兼投兼中。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标包1:10,109,582.82元(未含税总价),11,423,828.59元(含税总价);标包2:13,850,598.98元(未含税总价),15,651,176.85元(含税总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 标包1 | ICT集成开发服务 | 项 | 1 |
| 标包2 | ICT集成开发服务 | 项 | 1 |
2.1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
2.2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2.3须至少提供1份****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止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系统集成类或网络设备销售类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且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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