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安厅“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一、招标条件
本自治区公安厅“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拆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7.6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拆除自治区公安厅原情报中心危房1530平方米;新建自治区公安厅"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应急指挥中心业务技术用房1栋,为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5340平方米,主要设置全区110接警中心、指挥研判室、警情管理室、准备室、备勤室、视频调度室、接处警指挥室、值班室、110接警要素室、新质战斗力协同创新基地、基础管控中心、互联网监控中心、大数据实战中心、网安战训基地、研判分析区、数据机房、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室、涉密文件室、综合决策室、研判室、警情数据分析室、大数据要素整合室、电子数据核验室等业务技术用房及相关附属用房,同步建设室外铺装硬化、绿化、管网、电缆沟敷设等配套工程(项目代码:****-09-01-43559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001)自治区公安厅“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拆除工程;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自治区公安厅“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拆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磋商会议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08时30分到****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发送****@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事业部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事业部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七、其他
请供应商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夏银川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联系人:李丽辉、薛兵、许芳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自治区公安厅“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公安厅“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拆除工程 |
| 预算金额(元): | 人民币伍拾柒万陆仟伍佰元整(¥5765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人民币伍拾肆万玖仟贰佰伍拾元整(¥549250.00元) |
| 采购需求: | 自治区公安厅“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拆除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不包含春节节假日)。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资格要求: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磋商会议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至****(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登记;
-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发送****@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磋商文件;
-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事业部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五、开启
磋商会议时间:****09:30(北京时间)
磋商会议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请供应商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夏银川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丽辉、薛兵、许芳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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