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肿瘤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关于高拍仪、生物安全柜、
超净工作台、钆对比剂医用恒温箱、碘对比剂医用恒温箱采购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云南省肿瘤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关于高拍仪、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钆对比剂医用恒温箱、碘对比剂医用恒温箱采购项目。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2、项目名称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肿瘤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关于高拍仪、生物安全柜、超净 工作台、钆对比剂医用恒温箱、碘对比剂医用恒温箱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
标段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高拍仪 |
供货协议 |
2 |
生物安全柜 |
1 |
3 |
超净工作台 |
1 |
4 |
钆对比剂医用恒温箱 |
供货协议 |
5 |
碘对比剂医用恒温箱 |
供货协议 |
2.3 交货期:按采购人通知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4 交货地点:云南省肿瘤医院指定地点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标段响应:本项目共五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所投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接 受单独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资格要求: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 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 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制造商工商注册 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 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 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 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3.3 提供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任意 1 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 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采购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资金存款证明。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1 个月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提供情况说明)。
3.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发布谈判公告起 3 个工作日内(含公告发布当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电子版(盖章)、项目名称、法人身 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 ****@qq.com 获取采购文件,如有问题请致电祁老师 ****,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项目名称”+“报 名标段”+“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审核时间一般为 1 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若报名资料 不符合要求,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待电子邮件通知。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肿瘤医院后勤楼 404 室。
3.采购时间:待电子邮件通知。
4.采购地点:云南省肿瘤医院后勤楼 404 室。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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