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点击登录查看拟采购土地评估专项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度土地评估专项服务
二、采购项目公告报名时间
2026年1 月26日-****。
三、土地评估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
1、供应商项目评估安排服从采购人调度。
2、供应商应组成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该团队成员中不少于3名业务能力和综合实力较强的土地估价师。
3、在项目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应遵守国家、贵州省现行有关文件、标准、规范的要求。否则,视同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行。
4、在服务期内,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务,否则将视同其放弃中标资格,并纳入信用监管。当供应商评估的质量、工期不能满足招标及合同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给予分配项目。
5、评估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人委托后1日内开始评估工作,5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复杂项目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复核供应商复核评估报告3个工作日,复杂项目最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因项目紧急,需加急评估的项目,供应商应抽调精干力量配合采购人优先评估,在保证评估质量的基础上,确保及时报省州有关部门备案。
6、评估供应商评估结果高于复核供应商评估结果,评估供应商应根据复核供应商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评估报告,并在市直有关部门办理评估价格备案工作。
7、价格评估结果经备案后,点击登录查看按委托评估协议约定支付供应商评估费用。
非供应商原因,中止委托评估工作,已出具评估报告并备案的,全额支付评估费用;已出具评估报告未备案的,不支付评估费用。需要继续评估备案的,仍由原供应商承担,全额支付评估费用。
非供应商原因,已备案评估结果超过有效期,需重新评估备案的,仍由原供应商承担,按新的备案结果再支付50%评估费用。
8、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评估结果造成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报价方式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的有关规定的土地价格总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供应商所报费率不得超过70%。
土地估价收费标准如下:
| 档次 | 土地价格总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 1 | 100以下(含100) | 4 |
| 2 | 101~200部分 | 3 |
| 3 | 201~1000部分 | 2 |
| 4 | 1001~2000部分 | 1.5 |
| 5 | 2001~5000部分 | 0.8 |
| 6 | 5001~10000部分 | 0.4 |
| 7 | 10000部分 | 0.1 |
2.设定单宗评估费用总价的最高限价,最高不超过3万元。
3.收费标准计算
具体费用支付时,参与评估供应商的费用为按土地评估基本计价标准计算结果*评估供应商的中标费率。
五、资格要求
1.必须持有《土地评估机构登记证书》,并在其许可的评估执业范围及有效期内的土地评估机构。同时,必须具备土地评估资质并在省自然资源系统备案;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土地评估类似业绩;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能参加报名;
7.能够承诺根据土地估价规程及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开展土地评估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本次评估资质不接受转借、转租、挂靠、外包或给分支机构使用、联合体投标等。
六、报名文件内容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供应商应按照报名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且备案有效期限应当覆盖合同服务期限(****-****);
3.为本项目配备人员方面: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土地估价师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材料:包括人员介绍材料,土地估价师证书,业绩资料;
5.供应商业绩资料;
6.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与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由供应商自拟,近三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7.报价函(报价函里需列出具体计费依据或测算依据及相关系数)。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用文件袋密封,须标明“2026年度土地评估专项服务”项目名称,将材料清单黏贴在文件袋封面,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6年2月12 日17:30前交予点击登录查看调查与利用站(岑巩县****点击登录查看三楼)。资格复核(是指第七条报名文件内容第1款和第2款)以密封提交的材料为依据,除采购人另有要求提供外,不接受申请单位另行补充其他材料。供应商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七、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取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报价以费率报价为评标基准),在符合本次采购的相关要求,按照收费标准最低原则确定供应商。
八、合同签订及服务期限
供应商确定后,与我单位签订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
九、其他
本公告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岑巩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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