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杭 州市临平区教育局的 2026 年度杭州市临平区教育系统保安服务采购 项目(乔司街道和南苑街道)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2026 年度杭州市****道和南苑街道),属于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 为 杭州鼎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 980 人,营业收入为 8876 万元,资产总额为 1211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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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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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杭州鼎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6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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