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好,欢迎来到乙方宝标讯
乙方宝,全国招投标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招标信息
中标信息
采购意向
拟在建
直采信息

广西金钟山黑颈长尾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管理平台提升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5-G1-310158-GXYJ) 质疑答复函答疑公告(原标题:广西金钟山黑颈长尾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管理平台提升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5-G1-310158-GXYJ) 质疑答复函)

广西贺州 全部类型 2026年01月26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关于广西金钟山黑颈长尾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广西金钟山黑颈长尾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管理平台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BSZC2025 - G1 - 310158 - GXYJ
包号:1包
采购人名称:广西金钟山黑颈长尾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禹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
邮编:530000
联系人:何玉堂
联系电话:****

二、质疑事项

(一)质疑事件1:详见附件质疑函

(二)质疑事件2:详见附件质疑函

(三)质疑事件3:详见附件质疑函

(四)质疑事件4:详见附件质疑函

(五)质疑事件5:详见附件质疑函

(六)质疑事件6:详见附件质疑函

(七)质疑事件7:详见附件质疑函

三、质疑事项答复

(一)质疑事件1答复

经核查,招标文件对“运维管理电脑”的技术参数已明确产品配置及范围,其中27英寸显示器为整机配置组成部分,并非单独采购的外设。

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对运维管理电脑的产品配置作出完整响应,包含显示器在内的整机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未发现仅响应主机、遗漏显示器配置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不存在投标响应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情形,不构成无效投标。
(二)质疑事件2答复
经核查,深圳市安普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持续存续的企业,其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关信息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实,质疑中关于"企业不存在"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对电线电缆产品设置必须使用唯一或特定品牌的要求,亦未将品牌历史或唯一性作为实质性评审条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品牌及生产厂家信息,与其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未发现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符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不具备认定中标无效或认定其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情形。
(三)质疑事件3答复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将质疑所涉及产品的具体品牌名称作为投标响应的实质性要求条件。
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相关产品标注为"国产",系对产品产地属性的说明,并非指代特定品牌名称。该标注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中对国产产品的通行表述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冲突。
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产品信息、生产厂家信息,与其投标响应内容一致,未发现存在虚假标注、混淆品牌与产地属性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不具备认定投标无效或存在虚假投标行为的情形。
(四)质疑事件4答复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对软件系统的型号命名方式、模块拆分方式及是否需分别设置独立型号作出强制性或实质性要求。
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对"机房集中监控管理系统""web管理模块""集中监控系统手机客户端软件"的功能定位、报价情况均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列示,相关内容与其投标响应保持一致,未发现存在隐瞒、虚假标注或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符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不具备认定投标无效或存在虚假投标行为的情形。
(五)质疑事件5答复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对各类传感器是否必须采用不同型号作出强制性或实质性要求,亦未将“同一型号对应不同功能产品”作为否决性条件。

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对相关传感器的功能配置、技术参数及报价情况均予以明确列示,相关内容与其投标响应保持一致,未发现存在隐瞒、虚假标注或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符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及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不具备认定投标无效或存在虚假投标行为的情形。

(六)质疑事件6答复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磁盘阵列设备的网络接口配置及相关技术参数作出了明确要求。

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磁盘阵列”产品的技术参数进行了响应,其投标文件所列参数作为评标依据已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予以审查,并据此作出评审结论。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及招标文件约定,是否构成投标无效,应以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情况的评审结论为准。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未认定中标供应商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七)质疑事件7答复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对飞行器及智能飞行电池的相关技术参数作出了明确要求。

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飞行器及智能飞行电池的型号及技术参数进行了响应,其投标文件所列内容作为评标依据,已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依法审查,并据此作出评审结论。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及招标文件约定,是否构成投标无效,应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未认定中标供应商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八)质疑事件8答复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相关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系针对统一端点安全管理体系下的整体能力要求,并未将单一功能界面或单一截图作为实质性评审依据。

本质疑事项所涉及产品包括:防火墙、统一终端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库安全审计、日志分析管理系统,上述产品均已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完整响应。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约定,对投标文件所响应的系统架构、功能覆盖范围及整体技术能力进行了综合评审,未发现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技术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

(九)质疑事件9答复

经核查,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严格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和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审。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及综合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分,评审程序合法合规,评审结果真实有效,未发现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质疑事项中所述对评分结果的异议,未能提供足以证明评审过程存在违法、违规或明显不当的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法形成的评审结果应予以确认。
结论说明:
综上,本次项目开标评审工作,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要求执行。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复函。
广西禹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