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银行南平分行本部新楼装修工程项目已由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以闽中银[2025]13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总造价****元,装修面积4022.34平方米,其中一层787.33平方米,十至十二层3235.01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国银行南平分行本部新楼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装修金额低于2000万,装修面积4022.34平方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装修金额低于1000万,装修面积4022.34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中一层营业厅形象符合《中国银行网点形象设计规范5.0版》标准。十至十二层办公区域目前状态为毛坯房平层,按技术业务用房相关规定进行装修,整体装修工程需取得公安部门验收合格证,消防工程需取得住建部门消防验收合格证或备案凭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不低于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6)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同,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7)近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8)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9)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10)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8:30:00至**** 17:3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s:****:9095/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根据南建规[2025]1 号文,采用“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电子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②南平年度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9095/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9095/np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平市****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州市****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谢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
地址:南平市****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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