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大客车项目遴选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委托,对下述项目以遴选方式进行采购。现 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租赁大客车项目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98.8 万元整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租赁大客车项目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客车租赁,对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 00 号)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响应。
5. 购买文件时间:2026 年 1 月 29 日至 2026 年 2 月 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购买文件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tender. 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网上操作流程支付标书费后下载文件,标书费为:300 元/包,平台将自动开具电子普通发票。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7.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 年 2 月 6 日上午 9:00 至 9:30(北京时间)
8.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
9. 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0.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点击登录查看联系。
地址:北京市****
邮编:100073
电话:****、8492
联系人:柳勋伟、姚玮、孙薇
邮箱:****@cgci.gt.cn
11、其他资格/资质标准要求:
(1)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 者服务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情形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
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情形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 情形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审核依据为:供应商根据第六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的格式中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 式,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如实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予认定。如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采购标的名称或所属行业与 遴选文件中规定的不一致,则不予认定。
注 1:有关监狱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 2:有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认定标准,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根据第 六部分 响应文件的格式中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实完整填写并加盖公 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企业制造 货物的,属于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
注 4:如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联合体方可视 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 5:与大、中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中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小微 企业,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拟配臵本项目的全部车辆的《车辆营 运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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