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产品质量监管经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本级)食品药品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14.6410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14.6410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包括抽样、检测、检验结论通知确认、备样移交、复检、结果报送等多个环节,工作流程十分复杂,要求承检机构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同时能够适应快速工作节奏、工作严谨细致、信息通报及时,服务响应度高。为更好地完成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为行政监管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特开展此次招标工作。
(1)本项目共分4个包,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1
包内容: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经费
环节:生产
任务类型:普通
任务量:630件
包内任务:630件
包内金额合计:645772.00元;
包号:2
包内容: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经费
环节:流通
任务类型:普通、农产品
任务量:普通650件、农产品540件
包内任务:1190件
包内金额合计:****.00元;
包号:3
包内容: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经费
环节:市场
任务类型:普通、农产品
任务量:普通340件、农产品800件
包内任务:1140件
包内金额合计:****.00元;
包号:4
包内容:食品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经费
环节:餐饮、特食
任务类型:普通、农产品
任务量:餐饮:普通571件、农产品400件;特食普通50件
包内任务:餐饮:971件;特食50件
包内金额合计:****.55元;
(2)本项目服务范围:本项目择优选取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将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有关规定,拟承担北京市顺义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任务,包括区级日常监督抽检、区级专项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第一包、第三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第二包、第四包专门面向中小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且投标人为该证书的法律责任承担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若投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后再计入报价得分。不重复享受政策(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部分已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则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1.2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时间使用相关CA 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务必在系统提示时间内进行解密操作(如遇到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未成功解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无效。3.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 公告媒体:本项目涉及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胡英杰、刘红达,****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英杰、刘红达
电 话: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