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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备技术服务分公司随车吊、汽车起重机、发电机、自卸车租赁入围010-A包件随车吊、汽车起重机租赁入围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成都 全部类型 2026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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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随车吊、汽车起重机、发电机、自卸车租赁入围****包件随车吊、汽车起重机租赁入围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随车吊、汽车起重机、发电机、自卸车租赁商入围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川路桥装备技术服务分公司,全称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装备分公司),是四川路桥直属分公司。

主要履行四川路桥装备管理职责,代表四川路桥对内部装备进行统一管控、调配,运用装备运营平台(无车承运平台模式)拓展产业化业务,开展装备的技术研发,设备机械性能提升、升级改造服务,开展装备(含周转材料)的统一集采、统一回收、租赁、销售等业务。对内满足生产需要,对外拓展市****

2. 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2.1.1现对四川路桥下属项目常租随车吊、汽车起重机、发电机、自卸车型号进行供应商入围公开招标,有效期自入围通知书发布之日起 1 年。准入有效期内,四川路桥下属单位(四川省内项目)租赁设备,原则上在准入供应商名录范围内实施随车吊、汽车起重机、发电机、自卸车租赁活动(入围后询价确定单次供应商);若项目租赁业务有招标型号以外的,在本次入围单位中进行询价后确定(特殊设备型号除外)。

入围单价原则上以报价为准,如市场价格下浮,投标人入围单价应做下浮调整。

2.1.2本次招标为2个包件(A、B、C包件),如下所列:

设备租赁清单

包件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计划租赁时间(月)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台/月)

不含税
小计(元)

备注

A

1

随车吊

12吨

20

6

23000.00

****.00

含维修保养费、操作手,
不含燃油

2

汽车起重机

25吨

20

6

22000.00

****.00

B

1

发电机

100KW

20

6

4000.00

480000.00

含维修保养费,
不包含操作手。

2

300KW

20

6

8000.00

960000.00

3

500KW

20

6

12000.00

****.00

4

800KW

20

6

24000.00

****.00

5

1000KW

20

6

35000.00

****.00

C

1

自卸车

45吨

20

6

22000.00

****.00

含维修保养费、操作手,不含燃油

注:1.以上租赁数量、租赁时间为均为预估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租赁结算的依据,实际租赁数量、租赁时间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中标人不得对实际租赁数量和范围提出异议。

2.投标人可选择A、B、C包件其中之一投标,或同时选择多个包件投标。

2.2基本要求:

2.2.1 投标产品技术性能质量、安全环保要求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产品技术成熟,使用性能安全可靠。

2.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则视为同意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范围约定、招标组织方式程序,且同意招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条款作为实际租赁时设备租赁合同的依据。

2.2.3 入围供应商数:每个包件1-3名(不排序)。

2.3配套服务:

要求投标人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有配套物流运输能力、安装调试(如有)能力;能提供产品使用、维护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

3.2财务能力要求:需提供近1年(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含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可不提供)。

3.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至投标截止日)类似设备租赁供货业绩2个及以上(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可不提供),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等)。

3.4质量要求:投标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安全环保要求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无质量缺陷(需承诺)。

3.5租赁能力要求:设备必须为5年内(出厂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施工设备,每个包件至少附5个(包件内任意

设备总数≥5)设备铭牌或出厂合格证。

3.6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平台列入失信人名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其他要求:设备进场后投入使用之前,须安装装备分公司提供的安全监控系统。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投标人具备所供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 00时 00 分至 ****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装备分公司随车吊、汽车起重机、发电机、自卸车租赁商入围第二次( )包件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售价为:A包件1000元/份,B包件 2000元/份 ,C包件 500元/份 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4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下午15时0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15时00分至****1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递交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在开标系统中进入线上开标环节。投标人登录《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系统,参与在线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同时发布。

7.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异议。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诉。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 投标保证金

8.1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A包件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元整),

B包件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元整)。

C包件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12时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包件需备注:装备分公司随车吊、汽车起重机、发电机、自卸车租赁商入围第二次( )包件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9.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

监督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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