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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一至三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吴忠 全部类型 2026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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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一至三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无人机设备采购;
(002)二标段:档案扫描仪采购;
(003)三标段:档案管理诉讼档案卷皮打印机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无人机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002二标段:档案扫描仪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3三标段:档案管理诉讼档案卷皮打印机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00时00分到**** 23时59分

获取方式:持项目登记表及资格要求文件3.1、3.2(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登记获取或扫描发至指定邮箱(****@163.com)登记获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5时00分

递交方式: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12楼112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5时00分

开标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12楼11206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0万元(一至三标段共30.00万元)

最高限价:37.00万元(一至三标段共30.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一标段:无人机设备采购,预算金额为12万元;二标段:档案扫描仪采购,预算金额为14万元;三标段:档案管理诉讼档案卷皮打印机采购,预算金额为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6〕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6〕3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

(7)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二、三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3.3-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容许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12楼11209室

方式:持项目登记表及资格要求文件3.1、3.2(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登记获取或扫描发至指定邮箱(****@163.com)登记获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12楼11206室

五、开启:

时间:****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12楼112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次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吴忠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12楼11209室

联系人: 杜亚宁、郝婷、马娟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项目登记

回执单

项目名称

标 段

项目编号

登记时间

公司名称 公司电话

单位

简况

项目联系人 手机号

电子邮箱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实填写本回执单,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成PDF 文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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