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新能源生产实物仿真平台建设房建工 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询价函
风电分公司询价字(2026)第 039 号
各报价单位:
1.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风电分公司
1.2 合同签订单位: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光 伏产业技术分公司
1.3 项目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新能源生产实物仿真平台建设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 目。
1.4 服务所在地: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城南侧,水光互补光 伏电站内,距离西宁市约 170 公里。
2.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2.1 服务范围:
(1)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 生产实物仿真平台建设房建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工程全过程 监理服务。详细内容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相关要求为 准(附件:施工图纸),需监理的工程为新建一栋二层的钢 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 5670.43 ㎡,具体涵盖施工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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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控制、进度 控制、投资控制,同时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 施工监督管理,协调工程建设各参与方之间的工作关系,配 合采购人完成各类验收及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2)其它:除上述内容已明确的监理工作外,整个监理服 务期限内,若发包方在上述项目工程区域内增加其他未明确 但与本项目相关的零星监理工作的相关其他监理工作。
以上范围内的施工、验收,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验 收、竣工结算等监理工作。
2.2 服务期限(工期):
服务工期:主体施工工程的工期计划为 3 个月,监理计 划服务时间 2026 年 8 月至 2026 年 11 月,暂定 3 个月,实际 日期按照采购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 准。
若主体施工延误监理服务响应延期,延期费用经合同双 方另行约定。
2.3 评价规范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及标准均 采用最新规范及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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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
国家、行业及电力系统房建工程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程。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基本资质条件: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 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2)专业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 以下资质之一的企业: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房屋建筑工 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2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黄河公司不合 格供应商名录,近 24 个月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近 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 事故。
3.3 业绩要求:报价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报价截止日起往 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至少 2 项单项合同 建筑面积≥2500 ㎡或监理合同额≥2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全过程施工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或工程量清单、签字页等)。
3.4 其他要求
3.4.1 总监要求:配置总监 1 名,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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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任意一项专业),为报价单位
在册人员,具备同类房建工程监理经验,拟派的总监不得同
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负责人;提供近 3 个月社保参保缴费 证明;年龄要求:男性 50 周岁及以内,女性 45 周岁及以内。
派驻至现场的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
检报告,证明身体健康,人员保险详见 6.11 和 6.12 条要求。3.4.2 监理人员要求: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及专职监理员 1 人,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书土木建设工程专业(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专业其
中任意一项),专职监理员须持有有效监理员岗位证书,全
部人员均为报价方在册人员,具备同类房建工程监理经验或
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 3 个月的本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年龄要求:男性 50 周岁及以内,女性 45 周岁及以内。派驻至现场的人员必须 提供本年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证明身体健康,
人员保险详见 6.12 条要求。
3.4.3 其他资源投入要求:采购人不提供任何资源设备,报价 人投入的资源需满足本项目现场监理服务工作需要,主要包
括日常办公生活用品、交通运输设备、计量设备、检测设备、
通讯设备等。
3.4.4 报价人需提供监理技术方案,详见附件 2。4.询价文价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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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ebid.espic.com.cn)在 线发售。
4.2 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及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4.3 采购文件价格
免费。
5.采购人责任与义务
5.1 及时向报价人提供本房建工程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施工许可文件、相关规范标准等资料,保证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5.2 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工 艺及监理工作重点,协调参建各方关系,为监理工作开展提 供必要条件。
5.3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费用,不得无故拖 欠、克扣;因采购人原因造成付款延误的,承担相应逾期付 款违约金。
5.4 及时答复报价人提出的工作疑问、工程变更建议及协调 事项,保障监理工作正常推进。
5.5 按规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时审核监理竣工资料,配 合完成监理服务收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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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不干预报价人正常监理工作,不要求监理单位违反法律 法规、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开展工作。
6.报价人责任与义务
6.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设计图纸及合同约 定,秉持公正、独立、科学原则开展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全 面管控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确保工程达到合同及 规范要求。
6.2 按要求组建监理团队,所有人员持证上岗、在岗履职;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监理人员,确需更换的,替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人员。
6.3 编制监理工作方案、监理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巡视、旁 站、平行检验等工作,规范填写监理日志、检测记录,及时 制止现场违规施工行为。
6.4 定期向采购人报送监理月报、阶段性工作报告;发生重 大质量隐患、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 报并提出处置建议。
6.5 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对隐蔽 工程、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依规签署验收意见。6.6 审核工程量报表、进度款支付申请、工程变更及索赔资 料,客观出具监理意见,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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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监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排查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拒 不整改的,及时上报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配合安全事故 调查处理。
6.8 负责全部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程竣工验收 后按要求移交全套监理资料。
6.9 不得与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串通舞弊,不得收受不 正当利益,严守项目商业秘密与技术信息。
6.10 现场监理人员的食宿、交通、服装、工器具、检测设备、保险等所有费用,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6.11 拟派遣人员年龄必须年满 18 周岁,男性 50 周岁以下、女性 4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可适应本项目高海拔作业环 境,无心脏病、癫痫、高血压、恐高症等疾病。
6.12 报价人拟派遣的入场人员必须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 伤害保险(保险赔付标准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
7.服务要求
7.1 监理内容:
(1)收到工程施工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大纲,在第 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送委托人;结合工程实际编制监理实 施细则。
(2)熟悉施工文件,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7
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及各类专题会议。
(3)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重点核查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
(4)核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及 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资格;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备情况。
(5)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调整方案,查验施工测量放 线成果;审查工程开工条件,条件具备后按规定签发开工令。
(6)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按规范开展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抽检,不合格材料及设备严 禁投入使用。
(7)审核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申请,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并按流程报委托人审批。
(8)现场开展巡视、旁站、检验工作,发现质量、安全隐 患,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上报委托人;经委托人同意后,签发工程暂停令、复工令。
(9)审核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的论证资料及验收标准。
(10)组织、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署验收意见。(11)审查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 赔、合同争议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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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审查竣工验收申请,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 程竣工验收并签署意见。
(13)审查竣工结算申请并报送委托人。
(14)全面收集、整理、组卷监理档案资料,服务结束后完 整移交委托人。
7.2 工程进度控制
(1)审核工程总进度计划,把控关键线路、关键节点工期,确定整体进度控制目标。
(2)审核周、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施工内容、工程量、资源配置及配套保障方案。
(3)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阶段性实施进度计划,全程监督 计划执行情况。
(4)跟踪检查现场实际进度、人员及设备投入,对比分析 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偏差,分析偏差成因及影响,督促施工 单位落实纠偏措施。
(5)出现重大进度偏差、可能影响总工期时,提出进度调 整建议,指导施工单位修订计划,重大调整书面报业主批准。
(6)客观划分工期延误责任,公正处理工期索赔并报业主 审批。
(7)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施工,防范质量、安全问题造成工 期延误;定期(周、月)向业主报送进度报表及进度管控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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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质量控制
以单元、分项、分部工程及施工工序为管控基础,依据 合同、图纸、规范标准,通过巡视、旁站、抽检、验收等方 式,对房建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管控。
(1)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确质量控制流程、管 控重点及监理措施,编制质量管控细则。
(2)核实、签发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审核施工图纸。
(3)审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督促体系正常运行。(4)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施工测量方案、人员、设备 及放样成果,对关键部位进行复测复核。
(5)严格查验进场建材、设备质量,不合格物资限期清退 出场。
(6)检查开工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提前规避质量隐患。(7)对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隐蔽工程实行全过程旁站监 理,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达整改、返工指令。
(8)按规范开展工程质量检查、评定、签证工作。
(9)规范填写监理日志,对质量问题现场拍照、录像留存 资料。
(10)组织质量专题会议,分析质量状况,落实整改要求。(11)配合业主开展工程验收,做好验收筹备工作。
(12)受理、审查质量事故报告,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 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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