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富锦市东方热电厂厂区报废资产转让变更公告
本公司于****发布的原富锦市东方热电厂厂区报废资产转让公告的竞买人资格要求变更如下:
(三)专业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专业职称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配备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配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管理人员,相关人员不得兼任、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2.项目常驻管理人员配置:配备不少于1名持证中级安全工程师(证书由国家应急管理部核发);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持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提供近3个月银行工资流水(明确标注工资款项)或提供发放工资的其他证明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同步提供社保账号及查询密码,以备平台及主管部门核验;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存档。
(四)项目业绩要求
1.竞买人近年内须具备两项同类拆除业绩:一是电厂锅炉、发电机组整体拆除项目业绩一个;二是电厂烟囱拆除项目业绩。
2.申报业绩资料包含项目交易合同、成交确认书(通过招拍挂等方式成交的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单、增值税发票、转账凭证;发票信息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查验平台或票大侠平台线上核验。提供项目属地拆迁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机械费用欠款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公告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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