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同征预告〔2026〕37号
为实施厦门市****
一、征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厦门市****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行勤路(高新大道-苏颂大道)道路工程(一期),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三、公告期限
自****起至****止(10个工作日)。
四、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厦门市****
五、禁止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抢栽、抢种、抢建;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范围内予以张贴,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二)本征收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按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三)此次征地工作由厦门市****
特此公告。
附件: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行勤路(高新大道-苏颂大道)道路工程(一期)征收范围示意图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