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
原公告内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更正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名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在投标前近6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九)、有意愿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plap.mil.cn)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十)、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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