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信息-位置嘉定区****
风险提示:若证载用途与租赁用途不一致,承租方承租后如需办理营业执照等事项,相应风险需自行承担。
业态要求1、承租方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以纯办公为主(禁居住)。2、不从事高噪音经营活动,不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3、不擅自改变房屋结构。4、严格限制:非法金融、传销等违反国家禁止的行业。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租金支付要求其他租赁期限272天交易保证金4100.00 元
保证金事项:
1.交纳时间:招租信息披露日起至披露期满日前交纳至上海农交所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开户银行:****38200,账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实际以上海农交所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资格。严禁任何第三方代为支付交易保证金。
2.交纳方式:线上交纳
3.退还方式: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的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上海农交所出具《交易鉴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上海农交所按规定原额予以原路返还;
(2)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候选人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上海农交所按规定原额予以原路返还;公示期内,未中标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出具对承租候选人结果无异议承诺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承诺书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上海农交所按规定原额予以原路返还;
(3)如出租方未确认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未被确认资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上海农交所按规定原额予以原路返还。
4.为保护租赁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有效材料经上海农交所确认,且已经交纳保证金的,即获得交易资格,意向承租方需遵守上海农交所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规则,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及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如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上海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公告期内,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6)其他依据上海农交所有关保证金的规则有权扣除保证金的情形。
1.交纳时间:招租信息披露日起至披露期满日前交纳至上海农交所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开户银行:****38200,账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实际以上海农交所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资格。严禁任何第三方代为支付交易保证金。
2.交纳方式:线上交纳
3.退还方式: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的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上海农交所出具《交易鉴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上海农交所按规定原额予以原路返还;
(2)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候选人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上海农交所按规定原额予以原路返还;公示期内,未中标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出具对承租候选人结果无异议承诺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承诺书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上海农交所按规定原额予以原路返还;
(3)如出租方未确认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未被确认资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上海农交所按规定原额予以原路返还。
4.为保护租赁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有效材料经上海农交所确认,且已经交纳保证金的,即获得交易资格,意向承租方需遵守上海农交所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规则,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及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如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上海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公告期内,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6)其他依据上海农交所有关保证金的规则有权扣除保证金的情形。
其他说明上海市****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否
是否有物业管理费无
水电气热等费用出租方代付后由承租方承担房屋状态本标的房屋尚在租赁合同期内,租赁期限届满时间后若招租后发生移交纠纷,由出租方负责解决
房屋租赁届满期限:****
意向承租方范围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出租方联系人杨雅丽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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