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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塞内加尔帕特杜瓦225/30kV变电站建设项目项目采购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15:00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supplierLogin,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数智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数智化平台向采购人提岀答疑问题。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施工材料 | 详见附表 | 批 | 1 |
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技术规范书中设备供货范围相关内容。
二、竞价规则1、本项目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多次通过数智化平台进行竞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竞价最小幅度为500元(即供应商在除首次报价外,每次进行竞价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目前最低价-竞价最小幅度),供应商在参与每次竞价时均需上传最新版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才算有效竞价。
2、竞价截止时间:****15:00前(北京时间)
三、采购要求1、竞价供应商需对所有分项进行报价,并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综合单价里包含但不限于电气试验仪器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设备资料(详见资料要求)、出厂验收、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以及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易耗品、运输及保险费等。运费按到达项目指定地点车板交货报价。对于响应人为实现设备的性能和为保证设备的完整性必须发生却没有单独列项和报价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所有费用等,均已包含在报价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排产通知发送后30天内。
3、交货地点:上海港或天津港以及买方指定港口
4、质量标准或要求:
1)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
2) 提供产品出厂的各种质量合格证明。
3)卖方保证设备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设备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
术要求满足合同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且能满足塞内加尔国家的
使用场景要求。如提供的产品,不符合买方的使用要求,卖方应无偿退货,所发生
的损失自行承担。
4) 资料要求:设备交货时必须附带产品合格证、设备操作手册(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等。
5、质保期:自设备抵达现场运行日起12个月。
6、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①、竞标人是施工材料生产制造厂家或授权厂家(不需要提供生产制造厂家授权书),需要提交竞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交或资质不符合的不进入后续评议。
②、供应商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
③、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付款比例:
第一次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5%。本合同生效日期起30天内,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合同总价的35%预付款保函(有效期交货后一个月),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
第二次付款:交货款为合同总价的60%。电气试验仪器交货到达天津港(或上海港)指定地点后,卖方提交该批货物价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6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个月内,向卖方支付60%。
第三次付款: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合同质保期满,卖方提交合同价5%的财务收据,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
8、报价有效期:不少于120天
9、包装要求:
货物的包装要符合国际海(陆)运输要求和我方货运代理的具体要求;若因包装原因造成的损失均由供方负责。
外包装箱上严格按合同上的唛头标记填写合同号、发货单位、外形尺寸等信息。
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长春市****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国际公司):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8321)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邮箱号:****@163.com
六、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纪委办公室(****)提出投诉。
****
第二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小组组建后报股份公司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将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可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1
[XXX]项目
[XXX]设备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HCL-[各有限公司字母或数字简称]-[国别三位英文简称]-[项目字母简称]-JD-[年份]-[编号XXX]
买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XXX]公司
二零一X年XX月
中国﹒北京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HCL-[各有限公司字母或数字简称]-[国别三位英文简称]-[项目字母简称]- [年份]-[编号XXX]
买 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23号楼1205室,邮编:100036 电话:010-
联系人: 电子邮箱:
卖 方: [卖方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手机:
使用项目名称:[XXX]单位 [XXX]项目
地址: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手机:
鉴于:买方拟向卖方购买本合同所列货物用于[XXX]项目使用,卖方承诺提供符合双方约定质量标准的下列货物供买方完成项目。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等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与价款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
| 合同总价款(元) | 人民币大写: RMB: | |||||||
| 不含税合同价款(元) | 人民币大写: RMB: | |||||||
| 增值税金额(元) | 人民币大写: RMB: | |||||||
以上价格含13%增值税、商检费、包装费、装运费、国内运输保险费、保修费及安装调试指导费等所有费用。以上价格是[买方指定地点]固定交货价格,包含按本合同约定,卖方应为买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在本合同履行和有效期间内,未经买方同意卖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价格浮动、能源价格变化、物价上涨、工人加薪、生活费用提高、税收政策调整等。
项目委托实施单位采购计划号或招标编号:[必须填写]
第二条 付款方式
买方按照以下方式向卖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第一次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5%。本合同生效日期起30天内,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合同总价的35%预付款保函(有效期交货后一个月),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
第二次付款:交货款为合同总价的60%。电气试验仪器交货到达天津港(或上海港)指定地点后,卖方提交该批货物价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6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个月内,向卖方支付60%。
第三次付款: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合同质保期满,卖方提交合同价5%的财务收据,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
4. 支付方式
本合同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
(1)汇票;
(2)支票;
(3)电汇;
(4)银行承兑汇票;
(5)其它: 。
5. 保函 [如有] [参见格式1]
卖方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买方提交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函及** %预付款保函;在合同质保期开始前向买方交付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合同总价款10%的质量保函。如卖方未按要求向买方交付的,买方有权拒绝支付本条前述第1-3款约定的相应价款。
(提示:
本付款条件根据国际财务部相关规定和结合物资采购工作实际情况拟定。现列出参考支付要求:
1、 预付款支付规定:根据国际财务部相关规定,可支付货款总值的10-30%作为预付款。关于预付款要特别考虑卖方的资信情况,长期合作伙伴可以不要求预付款保函;对于第一次合作的供应商,要求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
2、 中期支付规定:卖方货交买方指定收货人并提供规定单据后可支付除去质保金以外所有的中期款项;
3、5-10%质保金或尾款支付要求:到期后需提供经项目部确认的文件后支付;
4、 合同总价款小于人民币拾万元的物资材料类采购,建议交货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付款条件编写要考虑预付款、出口退税、质量保证期等条件。关于质保金要考虑卖方以前的售后服务情况以及合同金额大小,对于AAA级卖方可以不要求留质保金,要求提供附件规定的质量保函]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 卖方承诺:
(1)保证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
(2)保证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
(3)保证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货物及其安装等相关环节的安全、环境方面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其中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还应符合如下重大安全、环境因素标准:[请列出]
。
2. 质量标准:
(1)卖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如下行业标准:[请列出]
;
(2)卖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如下卖方企业标准:[请列出]
。
3. 其他要求:
如本合同约定货物属于国家法检的货物,必须要通过国家商检部门的检验,由卖方负责办理商检换证凭单等手续。
如买方对本合同货物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卖方应当满足买方的特殊要求。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 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
(1)卖方货物出厂满 [月数] 个月;
(2)卖方货物货到 [港口名称或地点] 满 [月数] 个月;
(3)卖方货物实际投入使用后满 [月数] 个月。
(4)其他方式请自行描述。
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卖方货物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应当免费维修、更换、退货,并对因此给买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由此所遭受或招致的一切诉讼费、律师费、索赔费用、经济损失、其他费用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卖方货物出现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赴现场检修,卖方免收各种检查费用、维修费用及材料费用。
4. 质量保证期内, 卖方收到货物故障通知,且故障是由于卖方生产等原因所致,卖方须在5日内(超出5日视为接受索赔要求)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且在15日内空运发生故障货物的替代品到买方货物使用现场,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 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货物进行检修,卖方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
第五条 合同履行时间、地点与方式
1. 交货时间
卖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买方交付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货物;如有配件,配件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前。
2. 交货地点
卖方交货地点为: [具体港口或地点名称] 。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交付买方前由卖方承担。
3. 交货方式:
(1)运输方式: 。
(2)由卖方负责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前相应运输、仓储、保险费用等均由卖方承担。
4. 指定交货地点的接货人及联系方式:
具体信息由买方(委托的货运代理公司)另行书面通知卖方。
第六条 制造商和生产国别
[如果卖方是经销商,必须标明制造商的名称和国别]
第七条 货物包装
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有关的最新规定。按国家《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92及相关包装标准和对外工程合同对包装的要求设计和制作,包装的尺寸分别按GB/T4892-1996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3201-91《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 13757-92《袋类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5140-94《航空货运集装单元技术要求》和GB/T16471-1996《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设计和制作。合同设备、材料的运输包装应根据外贸运输海、陆运输方式多、装卸次数多、运输距离远和运输周期长的特点,合理设计、合理用料,保证设备、材料在国内外全程运输过程中装卸、堆码、储存方便安全。具有适合长途陆运和海运及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
详细的包装与运输的标准和要求见合同附件二(如有)。
本合同的所有货物部件或包装均应满足集装箱装箱和海运要求:
1. 本合同所有货物包装应按出口水陆路运标准包装为准,包装件必须坚牢,并应按照商品特点,采取防潮、防霉、防震、防锈、防压等措施,适合于海运及内陆远程搬运。
2. 包装箱两侧面应注明合同号、收货人、目的地、发货标记(唛头)、长×宽×高、毛重、净重及编号等,凡重量为2吨或超过2吨的货物,卖方应采用不褪色的颜料在包装箱外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重心、起吊位置,并根据需要标明“轻放”、“勿倒置”、“防雨”和“勿叠压”等中英文国际贸易运输中常用的符号和文字。
3.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适合于海运及内陆远程搬运,具有防潮、防雨等包装,并于技术资料的封面上注明:合同号、收货人、唛头标记、目的地、毛重、净重及编号等。
4. 包装箱上应标明的收货人、通知人、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中外文),具体为:
收货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通知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5. 包装箱上应标明的发货标记(唛头)(SHIPPING MARK)(买方另行书面通知)
[发货标记—一般为对外合同号、公司简称和其他项目简要特征进行组合拟定,需做到简单、明了,一个项目的发货标记是唯一的。]
应当在每个发运单元上用用不褪色的油漆喷刷上用英文书写的发货标记及箱号、尺寸、毛重、净重、重心等字样和符号,不便于用油漆喷刷的内容也可挂标示牌标识。
6. 因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本合同约定货物锈蚀、损失、丢失等的,买方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卖方均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 在运输过程中,如非因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失、丢失等的,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于 日内到达现场调查,并由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买方需要。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装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7日内,将发货通知单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买方[XXX]项目。
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编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参见格式2],以便买方安排出厂前验收[如需要]和到货接收。
如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检验与验收
1. 卖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如需要);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其中,卖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卖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买方有权拒收。
2. 买方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如对货物有异议的,买方有权当场拒收。买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如属卖方责任的,买方有权退货并要求卖方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买方需要,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
3. 买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如可)。
4.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买方有权退货并要求卖方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卖方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买方需要。
5. 如双方对于卖方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同意委托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鉴定。
第十条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条款]:
如有。
质保期内, 卖方在收到设备故障通知, 且故障是由于卖方生产原因所至, 卖方必须在3日内(超出3日视为接受索赔要求)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且在15日内空运发生故障货物的替代品到买方设备使用现场,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 货物单据
A)为了支付货款,卖方应提交下列付款单据:
1. 13%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b. 卖方严格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通知书内容开票,保证名称、数量/重量、单位和金额准确无误。将合同编号、报关单号、出口日期必须写入发票备注栏;
2.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征消费税的特种商品,还应该提交退税缴款书;
3. 货款支付申请表 [向委托实施单位提交,参见格式4]
B)为了通关,卖方应提交下列单据:
1. 中英文装箱单[至少2份原件、2份副本],其中箱内或裸装件至少放一份,送交指定接货人至少1份。[参见格式5];
2. 提供详细的发运清单,该发运清单上必须写明本合同编号[参见格式6];
3. 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
4. 商检换证凭单[若属于国家法定商检产必须提供该项];
第十二条 出口退税
双方就出口退税事宜达成如下约定:卖方应当按照买方要求开具相应16%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有权在验证卖方开具的发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不能完成出口退税,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买方有权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第十三条 财务税务
1. 如卖方业务涉及税务调查,卖方应在 日内通知买方并说明相应情况。
2. 如买方与卖方的业务涉及税务调查,卖方负有配合调查的义务。
3. 买卖双方财务部门应及时沟通,卖方有义务提供其当地的税务法律、法规等文件。
4. 卖方负有对于开票有误、折让等情形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义务。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
1. 卖方保证拥有本合同货物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商号)或得到相关权利人有效许可有权出售该产品,保证买方不因购买、使用产品而受到第三方的任何索赔。
2. 如卖方违反本条第1条款约定的,卖方应承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使用本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专利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经济损失等。
3. 如本合同约定货物在出口时以涉嫌侵权被海关扣押的,卖方同意买方有权同时或择一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卖方于 小时内提供相应涉案货物的知识产权授权证明文件;
(2)要求卖方向海关提供与涉嫌侵权货物等价值的担保;
(3)就海关扣留的涉嫌侵权货物达成协议并向海关申请解除扣押,要求卖方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索赔
在货物到达[项目名称]现场后,进行最终检验及调试运行期间,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除保险公司和运输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索赔其损失。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后5天内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 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期限交货的,违约金为每七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5%计算,不足七日的以七天计算,但该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规定期限截至时迟交货物总价的5%。同时,买方亦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所引起的一切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索赔费用、经济损失等。卖方支付违约金的,买方仍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交货义务。如迟延交货超过十周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卖方承担本条前述损失。
2. 卖方交付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内容不符合合同约定及招投标文件(如有)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该货物。如经买方同意,卖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照卖方逾期交货处理;如卖方拒绝更换货物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卖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3. 卖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解决问题,但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4. 卖方出现下列情形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支付的合同价款有权要求卖方予以返还:
(1)卖方或卖方委托的第三方供应商财产受到法院执行、财产保全、冻结账户,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
(2)卖方出现破产清算或被责令关闭,发生解散事由、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的;
(3)卖方出现终止营业或营业范围不在包括与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相关的事项的情形的;
(4)卖方提供的货物涉嫌侵权而被提起诉讼或仲裁的;
(5)卖方或卖方委托的第三方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调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或遭遇 次以上投诉的情形的。
5. 卖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的,买方有权扣除质保金。如质保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 买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 如本合同任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予以中止。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材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受影响的一方,有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履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无法实现订立本合同目的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或暂时迟延本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4. 本合同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5.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20日以上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 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的一方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的任何事件。
第十八条 反腐败
卖方须遵守《反腐败合同条款》,详见附件一。
[合规重要提示]
1、合同金额大于700万人民币时,卖方应填写合规性调查问卷(采购政策附录A),项目单位填写供应商风险信号核查清单(采购政策附录B)。
2、仅有一家供应商的独家采购,项目单位填写独家供应商审查表(采购政策附录C)。
3、对于价值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或重复采购,卖方须填写“合规声明”(采购政策附录D)。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卖方应和具体使用货物的项目单位先行协商,若协商时间超过60日未达成一致,卖方应与买方再行协商。如买卖双方在30日内仍不能协商达成一致,任一方均可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属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具有与合同文本同等法律效力。[一般为技术条款文件和随机配件、随机工具、配件、选用工具清单,预付款、质量保函格式,发货通知格式,装箱单格式,发运清单格式,货款支付申请书格式等]
附件具体如下:
附件一:反腐败合同条款
附件二: 包装及运输要求(如有)
附件三:
........
第二十一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由中文书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持肆份,卖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一方签字主体应为法定代表人或为授权文件中写明的主体。
(此页为签字页,无合同正文)
| 买方: | 卖方: |
|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 [公司全称及印章] |
| 注册地址:北京市**** 23号楼6层601 | 注册地址: |
| 电 话:**** | 电 话: |
|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 开户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行 号: | |
| 开户行地址:XX省(区、市)XX市(区、县) | |
| 纳税人识别号:****331046 | 纳税人识别号: |
| 海关代码:**** | |
|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签订地点:北京
注意:卖方如果是授权代表签字,需要提供法人授权书。以便国际公司备案;合同规定的卖方银行信息要完整且必须与将来开具发票信息一致。如由于卖方信息不一致而引起付款错误或延误、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另外,买方不接受卖方多个付款账户。如遇卖方开户行银行系统升级,卖方需书面通知。
合同附件:(若有)对于技术文件、保函格式必须详细规定,对于其它附件可视供应商的熟练情况而定。对于不能按附件要求提供资料的供应商可在合同条款中规定罚
注:所有的斜体字仅用于文件的编辑且必须从最终的版本中删除
附件三 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和质量保函格式
预付款保函
开立日期:年月日
我行编号:
致:点击登录查看
鉴于(以下简称“申请人”)为项目与贵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按合同规定,申请人在取得预付款前应向贵方提交预付款保函。
我行,银行,地址为已接受申请人的请求,愿出具担保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的 %,即CNY (大写元整)的担保作为预付款保函。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只要贵方确认供方违反合同规定,我行保证在收到本保函正本及贵方声明申请人违约的书面索赔通知原件后,凭本保函正本原件,就不可抗辩地向贵方支付累计金额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的款项。
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正本原件应由贵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任何送达我行的索赔通知原件必须经由贵方银行核实其签字及印章真实有效性。
本保函的有效期自申请人收到预付款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以下简称“到期日”)。任何索赔文件均需在保函到期日前送达我行。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我行公章之日起生效。未经我行同意,本保函不可转让。
(有效签字人签字)
(银行盖章)
质量保函
开立日期: 年 月 日
我行编号:
致:点击登录查看
鉴于(以下简称“卖方”),已于年月日与贵方签订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号为。
根据上述合同,卖方应提交由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百分之十)的保函(以下简称“保函”)。
我行,银行,地址,同意为卖方出具此保函。
我行特此承诺:作为担保人,我行兹以卖方的名义,出具一份金额为CNY///(人民币///整)的保函。我行同意在收到贵方书面索赔通知后,凭本保函正本原件,不可撤消地向贵方支付累计金额不超过CNY///(人民币///整)的一笔或数笔款项。
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失效。任何索赔通知正本原件应在年月日我行营业结束前送达我行。
本保函遵循《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458号出版物)。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我行公章之日起生效。未经我行同意,本保函不可转让。
(有效签字人签字)
(银行盖章)
附件四 包装及运输要求包装及运输要求所有设备要按站包装,包括各站移交业主的备品备件也要按站包装,备件的包装箱上要明确标识为备件。
一、总则
1、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以及国际标准的优质包装和运输服务。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工厂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卖方应对所提供的包装物件按热带高温多雨的户外环境(湿热带气候条件)和适合于出口装运条件进行牢固的出口包装,能经受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长距离陆路和海路运输并多次转运,保证包装物件运输直至现场打开包装前不损坏和不锈蚀,并适宜在热带高温多雨的户外环境 下(湿热带气候条件) 储存12个月,保证包装及包装物件不受损坏。所有的包装费由卖方承担并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3、在正常运输条件下,由于包装质量或包装储运标志不正确从而造成的包装物或产品的破损、丢失和锈蚀,卖方应负责返修、补充直至完全重新提供和重新包装并承担 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由于运输不当而引起的包装物或产品的损失,卖方应负责返修、 补充和修复但不承担经济责任。
4、包装物件的出口包装按照国家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条件》及相关包装标准相技术要求设计和制作,包装尺寸分别按照GB/T-4892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 13201《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3757《袋类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5140 《航空货运集装单元技术要求》和GB/T 16471 《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设计和制作。包装的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T-12337规定。根据包装物件的特性, 卖方应相应地按照GB/T-7350适用防水包装, 按照GB/T-5048适用防潮包装,按照GB/T-4786适用防霉包装,按照GB/T-4879适用防锈包装,按照GB/T-8166适用防震包装。 包装完毕,卖方应按照GB/T-4857进行相关的包装试验。
5、本技术要求未尽事宜, 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二、出口包装方式
合同生效的30天内并且在包装物件包装前,卖方必须将出口包装设计图纸送买方审批, 如果未经审查同意卖方自行包装,因包装不符合要求而重新包装所造成损失,由卖方负责。 一般情况下,卖方应使用封闭木箱(铁箱)对包装物件进行出口包装, 在设备铭牌的地方开观察孔以便在不开箱的情况下就能对设备进行确认,如根据包装物件的特性须采用下列规定的其他出口包装方式,应事先得到买方的确认。出口包装的八种方式及技术要求如下:
1、木箱(WOODEN CASE )
(1)木箱内部必须采用框架结构,用材为松木或同类材料。木箱框架的结构必须根据包装物件的特性和重量设计,确保木箱强度和装卸安全,包装箱框架的连接必须使用螺栓固定, 不能用钉子固定。
(2)木箱的外箱板必须全部采用足够厚的压边接缝或榫槽接缝的木板(厚度不小于18毫米)或者采用不小于 七层的复合板, 禁止采用木屑板、 纤维板、 竹皮板等其他材料。不允许使用花格木箱。木箱的外箱板必须牢固固定在包装箱框架上,可以使用螺栓固定或钉子固定。木箱的框架如果在箱板的外侧,则必须使用铁皮在接缝处进行包角的处理。
(3)木箱内的包装物件须使用螺栓与箱底牢固固定,或者使用撑条和条 木固定,不允许采用斜垫楔入方武,所有撑木和条木最好使用垫木支撑固定箱子上部和下部形成一个整体, 并保证箱内物件之间, 箱内物件与 木箱底板之间有间隔距离, 并采取防震措施,不得发生移位或窜动。如果包装物件要求用螺栓固定在箱子两侧,则要用大垫圈来分布压力和用枕木、 垫板来增加强度。
(4)包装物件装箱时应尽量使其重心位置居中靠下,重心偏高的包装物件在包装物件特性允许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重心偏离中心较明显的包装物件须采取相应的平衡措施。
(5)木箱内包装有二次元器件的屏、盘、箱、拒、台等包装物件必须要真空密封防水防潮处理后再装入 木箱,并装干燥剂。易碎的包装物件 如绝缘瓷瓶等应先装入小型纸箱或小型木箱后再装入大型木箱。附件和零部件必须定位固定,松散的小件、 工具、螺栓等必须要先包装好后再固定在包装箱内易于发现的位置上。扰性连接件要拆下来或系在包装物件本体上或单独包装好放到主包装箱内。所有管口和真他相似开口端,为防业灰尘和 潮气侵入,要用粘胶带包扎好。对于带法兰的管口,要使用至少6毫米厚的胶合板制成的本质法兰封板或金属法兰封板覆盖,至少用3个螺栓固定,不允许使用铁丝固定覆盖物。对于金属法兰封板,在法兰和封板之间要加适当的垫片。对于木质法兰封板,接头处要用胶带纸密封。
(6)木箱必须进行防雨包装处理。木箱内要使用防水材料(石油沥青油纸、塑料复合纸等)做箱内里衬。遮盖货物 所用的 塑料薄膜 - 般不采用聚氯乙烯,如采用时则必须采取措施,使其不与产品漆层直接接触。 木箱内衬的防水材料应平整、紧贴箱内侧。防水材料尽可能使用整块材料, 如须拼接时可采用焊合,粘接或搭接。搭接方式应便于雨水外流,搭接宽度不小于60mm,并用压板压紧钉牢。整个木箱要有一带遮盖的通气孔。木箱外面,在顶部必须罩盖双层的塑料罩,并使用钉子牢固固定。采用防雨包装的包装件在喷水试验后, 包装箱内应无漏水现象。
(7)对于本质包装,卖方应根据中国和进口国有关出入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的管理规定, 取得熏蒸证明并在合同货物木质包装上施加除害处理标识(按照中国和/或进口国有关当局要求, 如果需要)
2、铁箱(IRON CASE):包装铁箱必须为全封闭并且进行防雨包装处理。具体的有关要求可参照所适用的木箱包装的技术要求,要设置至少四支固定牢靠的起吊点。铁质包装箱内部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箱内设备抗震特性做减震处理,保证在吊装过程中由于震动造成的设备直接物理损坏或间接 的性能损坏。包装铁箱外侧必须涂防锈漆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
3、托盘( PALLET):同规格尺寸的小型箱装货物应采用组合包装方式, 组合包装后的托盘重量应小于3吨, 体积小于4立万米。托盘包装必须 组合牢固,确保不散捆。如果多个变压器油桶使用托盘进行组合包装,变压器油桶之间须有不易脱落半软质衬垫物,以免运输中油桶之间直接接触摩擦造成渗漏。整个托盘必须使用塑料薄膜进行塑封加固,在水平方向上使用至少2道钢质捆扎带绑紧,在垂直万向上使用至少2到钢质捆扎带和托盘捆牢固绑成一体, 以确保运输中不散捆。
4、捆装( BUNDLE ):中型钢结构,管件和长螺栓件 , 可采用捆装方武。须使用以角纲、槽纲 、 工字纲为捆扎材料(制作成夹具)进行捆扎, 每道捆扎都要单独能承担2倍以上该货物的起吊重量。捆扎长度5米以下的货物至少捆扎4道,捆扎长度5米以上的货物至少捆扎5道。捆扎相互之间要用硬材质固定,确保捆扎之间在起吊装卸时相对不移动相对位置。其中在2道捆扎上设置起重挂钩。捆装货物钢结构之间以及钢结构与捆装材料之间,须加橡胶胶皮作为衬垫物, 以防包装物磨损、窜动、散捆。螺纹钢可用足够强度的铅丝捆扎。捆扎材料必须涂防锈漆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重量超过1吨的中型钢结构捆装要采用至少两道螺栓通过每一个钢结构的安装孔进行固定。严禁捆装中型钢结构和管件单捆重量超过3吨,捆装设计时要考虑装卸时的应力变化,杜绝捆装在卸船时散捆或散落。
5、框架(FRAME):小型钢结构和管件, 可采用框架包装方式。 须使用以角纲、 槽纲、工字钢为框架材料的进行框架包装。不得使用木质框架。包装物件必须框在框架内,固定措施安全可靠,不得有窜动、碰撞的潜在因素。包装物件间必须加橡胶胶皮作为衬垫物,以免运输中包装物件直接接触摩擦造成直接磨损。框架材料必须涂防锈漆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
6、裸装( NUDE CARGO ):用于大型钢结构、 各种罐、变压器本体等大部件的包装。裸装货物一般应安置于底盘上,底盘设计应符合匀衡受力、稳固牢靠、便于装卸的要求。小型部件不允许裸装。裸装设备重要部件须采取局部防护、防锈等防护措施。
7、桶装(TUB):用于安装螺栓,变压器油、 互感器油、 化工材料等的包装。
8、盘(卷)装(ROLL):用于钢丝绳、 导线、电线电缆等包装物件的包装,盘(卷)装应采用全木盘方式或铁木盘方式进行包装并使用本质 封板对盘(卷)遗行 全封闭防水肪晒包装。并且必须使用钢质捆扎带进行至少2道的加固包装。包装完毕的木盘或铁本盘,呈圆形的两个侧面应基本平整,不得有螺栓或包装物件突出,线盘最外层采用1MM以上厚铁皮包裹。
三、包装要求
1、运输包装设计必须使包装物具备一定的堆码能力,高度在3 米以上的货物,不作堆码要求,高度2米到3米以上的货物,能保证安全堆码两件同类包装物(堆码后高度不超过 5米) ,高度在2米以下的货物能保证安全堆码4 件同类货物 (堆码后不超过 5米) ,木箱 、铁箱 、托盘 、框架顶部一般采用平顶形式。
2、起吊位置的设计:各种方式的包装均须根据货物的长度、重量和重心情况合理设计起吊位置,并标明起吊点。单件重量在10吨以下的设备, 包装物底部必须留有铲孔,以适应不同方式的装卸作业。木箱 、 托盘的起吊位置及上部适当位置须根据货物的重量加装相应规格的护角铁板,以增加强度。
3、重心点标注: 各种方式的包装均须标注重心点。
4、箱内物件必须和装箱清单相符合,装箱清单应装在密封塑料袋内并放在箱内易于发现的位置上或塑封后使用钉子牢固固定在包装箱的表面。如因卖方的装箱清单不准确导致买方产生实际损失,卖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买方所有经济上的损失。
5、除特殊的包装物件无法做到(如变压器本体等),其他一般包装的最大单件重量必须小于3 吨每件,尺寸大小根据运输条件, 由买方负责储运的部门予以确认。
6、箱内物件的包装同时要符合中国商检部门出口相应产品到国外最终用户所在地的技术要求。
7、卖方应按照《国内供应商采购合同订货表格》的“文件”要求提供中、英文对照的随机文件。 随机文件应装在密封的塑料袋内并固定在包装内易于发现的位置。 如因卖方未提供随机文件或提供的随机文件不准确导致买方产生实际损失,卖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买方所育经济上的损失。
四、包装储运标志
1、包装储运标志由喷头和包装标志组成。
2、喷头的格式和内容在包装物件发货前30天按照买方的最后确认为准。
3、包装箱外必须有明显按国际标准要求的包装标志(包括重心位置、装卸起吊位置,堆卸极眼、 防雨、轻放、正面、切勿倒置、 开启位置等装卸和储存保管指示标志等)。
具体要求如下:
(1)包装标志应根据包装物件的特性刷制在特定的位置上。包装物上还须刷制危险警惕性标志。凡需起吊的包装应标明 “由此起吊”(LIFT HERE)和起吊的重心标记(CENTER OF GRAVITY), 同时应视不同情况在包装表面喷刷“小心轻放”(HANDLE WITH CARE ),“正面” (THE FRONT), “向上” (THIS WAY UP),“防潮 ” (KEEP DRY), ” 有效期限” (VALIDITY),“室内保管” (KEEP IN HOUSE),“密封”(SEAL UP)等警示字样和国际通用的图形符号。如无标注或不正确的标注所导致的运输不当造成的包装物或产品破损、丢失和锈蚀,卖方应负责返修补充直至完全重新提供和重新包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2)包装标志应清晰、明显。英文-律使用大写印刷体, 中文一律使用黑体字。各种标志-律用不褪色的黑色油墨或油漆和空心字模板喷刷或印刷。字体的大小,应与包装物体外型尺寸相适应, 避免字体过大或过小。 喷头字迹必须清楚,不易抹擦掉。
(3)箱装包装的货物,唛头应刷制在每个箱面的左上角和中间位置,包装标志刷制在每个箱面特定和右侧中部位置。每一包装上应刷制4面箱面。或经买方批准,打印吊牌塑封后使用钉子牢固固定在包装的4个箱面上。非箱装货物(如裸装、框架包装、捆装等包装方式),应将唛头和包装标志刷制在铝质金属用牌(或者塑封吊牌)上,并将吊牌固定在包装上。 每一包装上吊牌数量不少于2个。
附件五 反腐败合同条款反腐败声明、保证与承诺:
1、 遵守反腐败法律。【卖方】声明、保证并承诺:就本协议所规定的活动或交易而言,【卖方】和【卖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卖方】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人或机构,未曾并且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违反或致使电建国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4条、经合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往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由其签约国实施)或任何其它应予适用的反腐败法律(统称“反腐败法律”)。具体而言,【卖方】声明、保证和承诺,【卖方】或【卖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卖方】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体或机构,未曾并且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下述人员支付、提议、批准或承诺任何款项或其他有价值物品:
1.1向任何公职人员或其它个人或机构支付,旨在:
i) 不正当地影响公职人员的行为或决策;
ii) 诱使公职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事或不从事某项行为;
iii) 诱使公职人员直接利用自身的影响或通过本国或国外政府或机构共同影响该政府
iv) 不正当地协助【卖方】或[买方]取得业务、保持业务或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者
1.2向任何人支付,不论其是否为公职人员:
2、持续性责任。【卖方】声明并保证:【卖方】和【卖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卖方】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人或机构,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遵守反腐败法律。
3、无秘密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卖方】没有也绝不会违反反腐败法律或其它相关法律,就本协议或涉及【买方】或其他相关方的其他业务交易设立或保持旨在进行不正当支付的秘密资金、账户或资产。
4、 补偿。【卖方】承诺:如自身违反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从而对【买方】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和股东造成损害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和其它经济损失,【卖方】承诺对其进行赔偿。
解约条款:
5、【卖方】承诺违反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即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电建国际可自行终止本协议,无须对【卖方】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且公司享有的追索权不受影响。【买方】如有合理根据认为(基于可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买方】认为可靠且来源明确的第三方资料)【卖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无论【卖方】是否被认定为违反反腐败法律),有权终止本协议。
调查通知:
6、【卖方】承诺:一旦意识到执行或监管机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机构或非政府组织在就本协议相关的活动进行调查,将立即通知电建国际。【卖方】同时承诺:一旦意识到执行或监管机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机构或非政府组织在进行与反腐败法有关的调查,无论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有关,将立即通知【买方】。
同属于本协议定义部分或上述条款的内容:
公职人员:指政府或其下属职能部门(包括国有或国家控制公司)、政党、国际公共机构或公共职务候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代理、代表、员工、政府官员,或以政府、国际公共机构、政党或公职候选人名义开展工作的人士。
【卖方】
[公司全称及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所有的斜体字仅用于文件的编辑且必须从最终的版本中删除附件六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为确保双方能够更好地履行XXX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XX),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买方项目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结合卖方生产、供货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协议
1、卖方的所有活动、服务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级劳动部门、本地安全监督和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办法、规定。
2、卖方必须对环境污染釆取积极预防并不断改进的措施,确保环境污染排放达到所在公司的标准,同时应做出持续改进的承诺。
3、为确保卖方的生产和供货服务对环境影响得到持续有效控制,卖方须建立环境控制制度,同时应建立定期评价环境影响和环境控制的制度。
4、在生产交货过程中,卖方必须釆取有效措施将产品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得到识别,以便买方在收货后能有效控制。
5、在生产交货过程中,卖方必须釆取措施控制并不断减小产品给环境带来的影响,这种影响活动应包括运输、标识、装卸等。
6、卖方须建立一套环境事故应急反应程序并且定期试验和评价该程序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7、卖方应建立接收和满足买方提出的其它环境要求的程序,并主动告知买方,这种其它要求包括书面和口头的。如当买方对卖方进行环境方面的投诉时,卖方应及时做出响应。
8、供货前买方对卖方的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卖方必须检查督促送货、协调等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9、认真贯彻“谁供货谁负责”的原则,卖方人员(包括卖方雇佣的运输司机等相关临时人员)在产品供应、服务等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买、卖双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国务院493号令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上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0、以上对卖方的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由买方负责解释,卖方随时可向买方咨询。
11、如有卖违反本协议,买方有权对其釆取适当的经济惩罚。
12、本协议作为XXX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XX)的一部分,协议内容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开始实施。
【卖方】
[公司全称及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合同技术协议(另附技术协议卷)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有)
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有)
主合同技术规范(如有)
双方在履约期间形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以及其它书面承诺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项目编号:XX
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担保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三、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一、响应函
响应函
致: (采购人全称) :
1、我方已经仔细的研究了 (项目名称) 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技术要求、附表、澄清、补遗以及竞价采购文件中所列的事项,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报价,税率 13 %,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技术服务。
2、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供货。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竞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
4、本报价自响应截止之日起120日内有效。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我方均承认,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资料1、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 供应商名称 | |||||||||
| 制造商 | 所属集团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
| 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 制造企业 基本情况 | 名称 | 地址 | |||||||
| 年生产 能力 | 职工人数 | ||||||||
| 需外购的 主要零部件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
| 需外购的 易损件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业绩汇总表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 2 | ||||||
| 3 |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报价表1.报价汇总表报价汇总表
单位:万元
| 编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金额 | 备注 |
| 1 | |||
| 1.1 | |||
| 1.2 | |||
| 2 | |||
| 合 计 | |||
1、竞价供应商需对所有分项进行报价,并写明单价及总价,综合单价里包含但不限于本次采购物资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等。运费按到达项目指定地点交货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是否响应。
3、交货地点:是否响应。
4、质量标准或要求:是否响应。
5、质保期:是否响应。
6、竞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是否响应。
①、竞标人是施工材料生产制造厂家或授权厂家(不需要提供生产制造厂家授权书),需要提交竞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交或资质不符合的不进入后续评议。
②、供应商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
③、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付款比例:是否响应
8、交货期:是否响应。
9、包装要求:是否响应。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 1 页 共 11 页
2.分项报价表 (含运费) 单位: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报价 | 制造厂 | 备注 | |
| 单价 | 总价 | |||||||
| 1 | ||||||||
| 1.1 | ||||||||
| 1.2 | ||||||||
| 1.3 | ||||||||
| …… | ||||||||
| 2 | ||||||||
| 2.1 | ||||||||
| 2.2 | ||||||||
| 2.3 | ||||||||
| …… | ||||||||
| 3 | ||||||||
| 3.1 | ||||||||
| 3.2 | ||||||||
| 3.3 | ||||||||
| …… | ||||||||
| …… | ||||||||
| N | ||||||||
| N+1 | ||||||||
| N+1.1 | ||||||||
| N+1.2 | ||||||||
| N+1.3 | ||||||||
| ……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一、技术偏差表
|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交货计划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1.表中应包括报价表中的所有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和易耗品等;
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请填写详细技术参数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五章 技术规范详见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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