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科学编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27—2031年)立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临沧市2027—2031年民族立法规划项目〉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县****
二、征集内容
围绕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限,紧扣耿马“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立足耿马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着眼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方面,就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等方面亟待立法规范的事项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三、征集要求
建议项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拟规范的主要内容等,有条件的可以一并提交法规草案建议文本或者相关资料。请按要求填写《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四、征集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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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方式
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邮寄地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震新路1号),邮编:677500;联系电话(传真):0883—****;电子邮箱:****@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7—2031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立项论证书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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