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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中兴初级中学2026年秋季七年级招生招标公告

海南澄迈县 全部类型 202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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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2026年澄迈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澄迈县教育局《2026年澄迈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向社会公布我校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细则。

一、招生计划

七年级计划招生4个班,共200人。

二、招生对象

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2026年春季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澄迈县****

四、新生入学申请方式以及所需材料(须先把材料拍照保存再上传)

根据澄迈县****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依次招收本学校教育服务区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一)学区户籍及居住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

具有学区地户籍且合法(或久居)居住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1.自有住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学区范围内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居民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不同簿的,还需提供出生证明(下同)。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政策性保障住房购房合同等合法证明。居住未确权的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有关部门或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地契、房屋实际使用证明、房产公证书、父母一方名下电(水)表户近半年水电缴费证明材料等。

2.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居住的,且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或视实际居住条件及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周边学区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2)县房管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该证明落款时间应在****前。

3.随祖辈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或视实际居住条件及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周边学区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居住的房屋是自有的参照第(一)条第1项执行,居住的房屋是租赁的参照第(一)条第2项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

(2)住房材料参照第(一)条第1或2项提供。

(二)非学区户籍,但在学区内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所申报的学区范围内,但与父母在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满半年,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其中,非澄迈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须持有有效期《澄迈县居住证》或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澄迈县居住证》。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应在澄迈县相应学区范围。

1.自有住房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学区范围内自有住房(若房屋产权是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与他人共同所有的,则该房屋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澄迈县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或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周边学区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居民户口簿》。非澄迈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澄迈县居住证》或父母一方的《澄迈县居住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政策性保障住房购房合同等合法证明。居住未确权的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有关部门或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地契、房屋实际使用证明、房产公证书等。

(3)父母一方名下电(水)表户近半年水电缴费证明材料。

2.租房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学区范围内租房居住的,且连续居住满半年,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或视实际居住条件及学位情况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居民户口簿》。非澄迈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澄迈县居住证》或父母一方的《澄迈县居住证》。

(2)县房管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该证明落款时间应在****前。

3.随祖辈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满半年,且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澄迈县无第二处住所的,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或实际居住及视学位情况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居住的房屋是祖辈自有的参照第(二)条第1项执行,居住的房屋是租赁的参照第(二)条第2项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非澄迈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澄迈县居住证》或父母一方的《澄迈县居住证》。

(2)住房材料参照第(二)条第1或2项提供。

4.其他辅助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实际居住在学区范围内,但不符合以上第(二)条第1-3项居住条件或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应补充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一方在澄迈县工作的证明材料(单位证明或劳务合同)、连续满半年的澄迈县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缴费凭证。

(2)父母一方是个体经营业主或小微企业法人,且经营场所在澄迈县范围内的,提交《营业执照》及目前仍正常营业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企业2025年度报告凭证(或近半年纳税凭证)、员工社保缴费凭证、进(供)货凭证等。

(3)非澄迈户籍人口提供居住地辖区****

(三)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由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易办APP”或微信“海易办小程序”,进入“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学位申报”窗口,按流程登记信息申报学位。

1.本县****

2.招生学校在编教职工子女申请在本校就读的,凭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申报本校学位,由学校审核接收入学。

3.国家、省、县规定的其他符合教育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按国家、省、县有关规定办理。

五、时间安排

1.8月3日-8月9日发布招生政策公告。

2.8月10日 9:00日-8月14日18:00,家长登录“海易办”申请学位。

3.8月15日-8月19日,学校进行招生信息审核。

4.8月20日-8月22日,学校录取结果公示。

注明: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相应的学位申请。

六、招生联系人

梁老师****

黄老师 ****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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