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投标人异议回复: 问题1:针对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现提出疑问:若业绩项目在施工阶段发生总监理工程师变更的,对应业绩能否认可业绩认定是否以竣工验收意见表中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准 答:若项目施工期间发生总监理工程师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后的证明材料且满足规模条件,业绩予以认可。业绩其余认定规则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地下室的面积,招标文件上是4900㎡,设计总说明和经济技术指标上是236.19㎡,以哪个为准 答:以设计总说明为准。 问题3:参考温州地区过往同类型项目的招标要求,以及本项目面积小于10万平方米,建筑为厂房用房,施工工艺相对简单,地下面积也相对较小,整体难度不大,且对于总监已要求有相关工程的业绩,足够满足本项目总监技术要求,请问本项目总监高工是否要求过高,限制了相关投标单位,建议取消总监高工要0求,改为中级及以上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中P93里对监理人员的配备要求(第六章)需提供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请问p93监理人员的配备要求(第六章)人员名单是中哪些是关键岗位,是否可以明确。 答:招标文件 第六章 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中所要求的岗位人员均为关键岗位人员。 二、本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