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年度法律服务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年度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一、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 二 项目简介 5. 最高限价 条款由:
原内容: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含税)为 8 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说明:报价已包含法律服务所需的工作费用、其他费用及增值税额,包括律师费用、服务费、餐费、保险、税费、市内差旅费、文件复制费、快递费、通讯费等。)
变更为: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含税)为 8 万元人民币/年,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本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说明:报价已包含法律服务所需的工作费用、其他费用及增值税额,包括律师费用、服务费、餐费、保险、税费、市内差旅费、文件复制费、快递费、通讯费等。)
二、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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