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外环北路高压(京津塘高速-北部新区****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方式: | 竞价采购(竞低价) |
| 项目实施地点: | 天津市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依据市政管线规划规范和审批部门要求,编制综合选址论证报告。管线长度1272m。 | ||
| 公告附件: |
标段/包信息
| 标段/包件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外环北路高压(京津塘高速-北部新区**** | 标段/包件编号: | ****-01 |
|---|---|---|---|
|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 11:00 |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 11:00 |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文件获取地点: | 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 |
| 截标/开标时间: | **** 09:30 | 开标形式: | 线上开标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 180 | 开标地点: | 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说明: | 180 |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依据市政管线规划规范和审批部门要求,编制综合选址论证报告。管线长度1272m。 | ||
| 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对近三年(2023年08月至今)无贪污贿赂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网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4、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投标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总经理、主要股东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 5、供应商需具有乙级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使用,且在有效期内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外环北路高压(京津塘高速-北部新区****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天津市
本点击登录查看外环北路高压(京津塘高速-北部新区****点击登录查看,现进行竞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本工程新建DN800高压A燃气管道起点接新引河南侧京津塘高速公路与南堤路交口其他工程新建DN800高压A燃气管道,沿新引河南侧片区****
2.项目明细:请登录电子投标系统查看竞价公告。
3.服务总体要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依据市政管线规划规范和审批部门要求,编制综合选址论证报告。
提交报告后,配合审批意见调整内容,最终取得选址意见书。取得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出具综合选址论证报告,申报后五个工作日内取得选址意见书批复。
4.项目工期:时限180天
5.执行规范及计价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
4)《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2019年修正);
5)《天津市蓄滞洪区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
6)《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7)《天津市****
8)《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2)相关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天津等市****
4)《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
5)《市****
6)《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
7)《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2023〕69号);
8) 《市****
(3)相关规划
1)《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3)《天津市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
4)《天津市滨海新区燃气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
5)《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管廊带)布局规划》;
6)《滨海新区水资源利用专项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
7)《天津市电力空间布局规划(2022-2035年)》;
8)《天津市滨海新区综合交通规划体系规划(2021-2035)》;
9)《滨海新区城市****
10)《天津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21-2035 年)》(征求意见稿);
12)《天津市滨海新区河湖蓝线划定规划》;
13)相关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4)技术规程
1)《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 51098-2015);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2020版);
3)《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55009-2021);
4)《城市工程综合管线规划规范》(GB 50289-2016);
5)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6.本项目为竞低价项目,供应商总价报价参与竞价,供应商总价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控制价,供应商竞价时必须上传带有印章【报价单】(报价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响应总价)否则视为报价无效符合竞价要求且总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规则详见《供应商平台竞价说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使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08月至今)无单位贪污贿赂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企业)无经营异常情况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5.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供应商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总经理、主要股东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须知
1.竞价报名:供应商需在项目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需上传竞价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他资质文件,逾期不受理。竞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项目采购失败。
2.竞价保证金:报名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于**** 09:00之前递交竞价保证金(汇款信息如下),保证金金额2600元,竞价保证金须从本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个人提交。
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每个项目缴费对应的收款账号不同,请勿使用以前保存过的固定收款账号来缴费,因收款账号输入错误等操作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点击【递交保证金】,即生成专属虚拟子账号。每个标段、每个供应商的虚拟子账号都不同。
供应商需要使用企业基本账户向该子账号转账,系统会判断两个信息:(1)来款帐号和企业注册时填写的基本户一致;(2)转账总额不少于要求保证金数额。满足以上两条,保证金即为有效。
保证金有效时,供应商才可以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
3.竞价方式:已递交竞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于**** 09:30开始在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参与本项目竞价,逾期不受理。
4.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需登录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
5.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需缴纳成交服务费。费用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费率及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有关规定的73%执行。成交服务费须从本公司账户转出,不允许个人提交。
银行回单需备注:服务费****。
6.保证金退回: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发布成交通知后由平台退回;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平台予以退回保证金。
7.供应商参加平台竞价前须认真阅读《供应商平台竞价说明》,供应商参加平台竞价视为同意《供应商平台竞价说明》。
8.供应商上传资料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9.供应商竞价操作流程详见《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竞价项目操作手册》。
10.凡在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简称:平台)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地址:https:****/tj-jy-qyglht/index.html#/Register),按照平台提示提交企业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供应商可从平台帮助中心查看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手册。若供应商未及时在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监督平台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经监督平台预警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同标段(包)的电子投标文件(竞价报名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不同投标人同标段(包)投标过程中投标联系邮箱雷同;不同投标人同标段(包)投标过程中投标联系电话雷同的;不同投标人同标段(包)投标过程中投标 IP 雷同,将视同为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认定为围串标情形,否决其投标。不同投标人同标段(包)股权存在控股关系的,将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
其他情形详见《关于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监督平台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及处理方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自行监督。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天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天津市****
联系人:赵晨、于筱璇
电 话:****-8004
电子邮件:****@tj-hzzx.com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