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建电气化局/北方公司 | ||||||||||||||||||||||||||||||||||||||||||||
| 发布时间:**** | ||||||||||||||||||||||||||||||||||||||||||||
| 投标截至时间:**** 09:30:00 | ||||||||||||||||||||||||||||||||||||||||||||
| 谈判编号:**** 1.采购条件1.1 工程概况 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线路长度为223.86km,设计速度250公里/小时,全线共设车站12座,动车所1座、线路所2个,其中我部负责杜家村线路所(含DK00+00)至泊头西站(含)-DK101+730,正线长度为101.73km,起自石济客专K109+940处,新设杜家村线路所接轨,共包含车站5座,线路所1处,中继站3站,分别为杜家村线路所、衡水北城际场、1号中继站、武邑站、阜城南站、2号中继站、交河站、3号中继站、泊头西站。本工程主要包含通信、信号、信息、防灾四个专业相关工程和其它同步实施工程。 1.2谈判内容: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2、本次采购采取谈判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的制造企业; 3.1.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供应商应提供2023至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供应商和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供应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供应商自谈判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且允许代理商参与的包件同一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供应商。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3.4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谈判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谈判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至****18时00分,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谈判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系统需上传申请表(附件2)、授权委托书、银行账户信息确认函(附件3))、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形式为: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应在****18:00以前办理或缴纳(须注明石港城际项目投标保证金及包件号,并将保函或汇款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包件2万元,以保函或保证金的形式提供。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石港城际站后弱电标项目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汇款开户银行行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5.1此次谈判供应商需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9时30分。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供应商须登陆该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谈判资格。 6.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和地点6.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9时30分。7.发布公告的媒介竞争性谈判文件在铁建云链(www.crccep.com)发布。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贾江斌 电话:**** 公司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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