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2026-2028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标段编号:****),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2026-2028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次询比的规模、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1)采购内容:为点击登录查看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标的额小于50万元(不含)的案件代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2)采购预算:****元(不含税),其中日常法律顾问服务预算180000元(不含税)、案件代理服务预算950000元(不含税)。
(3)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区、县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4)法律顾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5)案件代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者合同金额额度执行完为止。
(6)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34其他咨询服务。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2026-2028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标的额小于50万元(不含)的案件代理服务; | - | 3 | 广西南宁市及管辖县份采购人指定地点 | 1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3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第一成交供应商份额为:42%,预算为470000元(不含税),其中法律日常法律顾问服务预算为70000元(不含税)、案件代理服务预算为400000元(不含税),服务区域为青秀区、邕宁区、宾阳县、上林县及前端部门(南宁市分公司市场部、业务管理中心、全渠道运营中心、智慧社区生态运营中心,客户经营部、外呼中心,客户服务督察部,云中台(政企业务交付运营中心),政企客户事业部及下属部门);
(2)第二成交供应商份额为:32%,预算为360000元(不含税),其中法律日常法律顾问服务预算为60000元(不含税)、案件代理服务预算为300000元(不含税),服务区域为江南区、良庆区、武鸣区、隆安县及后端部门(南宁市分公司云网运营部(应急通信办公室),客户服务调度中心,政企客户运营支撑中心,智能云网调度运营中心,无线网络优化中心,现场综合维护中心,数字化运营支撑中心,客户信息化维护服务部);
(3)第三成交供应商份额为:26%,预算为300000元(不含税),其中法律日常法律顾问服务预算为50000元(不含税)、案件代理服务预算为250000元(不含税),服务区域为西乡塘区、兴宁区、横州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法律顾问服务按附件一日常法律顾问服务最高响应限价进行折扣报价,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案件代理服务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折扣报价,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6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备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 2.1.5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提供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证书扫描件要求内容清晰,完整,如有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的,须完整提供记录。
2.1.6业绩要求:
(1)具备****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有效业绩。
(2)具备****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案件代理服务项目有效业绩。
备注: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 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7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人员、资格证书基本要求:
(1)本项目服务人员基本要求:3名(含1名项目负责人)。
(2)本项目服务人员资格证书基本要求:3本律师执业证书。
备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如有律师年度考核备案的,扫描件须完整提供律师年度考核备案截图)、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一人持多本证按一本计算。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08时30分00秒至**** 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电 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