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
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威远县****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第7.6.1条履约担保修改为:√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8%〔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缴纳履约担保之日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工程监理 ”的诚信分值为 100 分时,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5% ,中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至缴纳履约担保之日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工程监理 ”的诚信分值为 100分的截图,且截图页面需体现截图日期。中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工程监理 ”诚信分值截图由拟在项目中担任监理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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