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和《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省际联盟****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征求意见期内将修改意见加盖企业公章或个人签章后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医用耗材采购科。
联系方式:0571-12393;邮箱:****@163.com
地 址:省行政中心三号院(浙江省杭州市****
附件: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接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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