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购买EMS服务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和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2、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文件要求,邮政企业(指邮政EMS等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担负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的重要职责,不动产登记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为国家法定证书,其重要性、安全性以及登记信息的涉密性等要求相当于一般的国家公文。因此,不动产登记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物流配送应当由邮政企业部门负责,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不得寄递。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普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三、结论
经专家论证,本项目服务具有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
五、公示期:****至****
六、论证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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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大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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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附: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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