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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南京永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遴选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宁法院)于****裁定受理南京永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高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江苏汇金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永高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推进永高公司破产清算工作,充分了解其资产价值,管理人决定以公开遴选方式选聘评估机构。现向符合本次遴选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发出本公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永高公司于****登记成立,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为大型货车、小型汽车职业驾驶员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对永高公司名下的所有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包括清算价值和市场价值),主要为一批驾校用车,具体以调查和现场清点为准; 2.按照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实地勘察、盘点、核实债务人资产; 3.按照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就相关财产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按照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法院或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评估周期 ****之前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其他报告或说明按照管理人要求时间出具。 四、参选机构要求 1.参选机构已编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2.具有破产企业评估业务经验和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4.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5.本项目的服务费用一旦确定则一次性固定,无论工作难度大小、工作范围多少、工作时间迫切等,期间内不作任何调整; 7.鉴于破产项目特殊性,参选机构承诺垫资开展相关工作,评估费用依法作为破产费用支付,管理人将在债务人企业破产财产分配或债务清偿时支付服务费用。 五、参选机构需提交的文件 (一)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选聘文件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参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机构介绍; 2.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3.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注册评估师等)人数; 4.初步的服务方案及最低报价; 5.参选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六、文件提交方式及选定要求 1.参选机构应于****下午17时前将参选文件递交管理人(文件需密封,未密封的文件作废处理)。管理人办公地点:南京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2.对于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管理人综合报价、工作方案及从业经验等情况择优选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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