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镇江经开区****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伟尚金属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万套汽车紧固件配件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南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000万元,在镇江市****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前清洗废水、后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pH调节+气浮+混凝沉淀+砂滤)处理后,接管镇江东区**** (三)本项目冷镦、成型、精加工产生的油雾由各自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静电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淬火油雾经淬火油槽上方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静电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未收集废气与少量上油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限值。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等,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袋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含油金属边角料、废淬火油、废油、废油桶、废酸桶、废模具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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