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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片学校校服联合采购实施方案的公示

福建厦门 全部类型 2026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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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在网上发布:集美区灌口1片学校校服联合采购实施方案的公示。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为依法依规开展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切实维护家长和学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2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规〔2025〕2号)、《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教规〔2026〕2号)、福建省教育厅“多校联合、一校为主”校服采购参考模板等文件精神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集美区灌口1片内共9所学校决定采用“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采购模式,实施校服联合采购。 本次联合采购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售后服务框架,同时充分尊重各校实际,不搞“一刀切”,允许各校保留本校款式、采购数量等个性化设置,严格落实阳光采购,保障广大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片区推选的牵头学校为厦门市集美区新亭小学,参与联合采购成员学校分别是厦门市集美区凤鸣实验小学、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学、厦门市集美区灌南小学、厦门市集美区顶许小学、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小学、厦门市集美区三社小学、厦门市集美区銮江实验学校、厦门市集美区安仁小学。牵头学校统筹组织采购实施,各成员学校独立承担本校民主决策、家长征询、合同签订、质量验收、费用收支、售后服务等主体责任,牵头校不替代成员学校法定责任。 一、校服选用采购基本原则 (一)自愿购买原则充分尊重学生与家长意愿,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允许学生及家长根据需求自行选购、制作,切实保障学生的选择权与消费自主权。 (二)程序规范原则将校服采购纳入学校“三重一大”决策范围,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家委授权、意向征集、规范采购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合规透明、可追溯。 (三)信息公开原则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采购方案、中标结果、价格构成、质量标准及售后服务等关键信息,通过校园网、公示栏等渠道全面及时公示,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四)质量达标原则校服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相关安全规范,鼓励学校适当提高质量要求。建立严格的到货验收和质量追溯机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守护学生的身体健康。 (五)价格合理原则秉持“适用、实用、够用”的理念,兼顾品质与成本,严防价格虚高。杜绝校服设计与采购中的奢侈化倾向,让校服既美观大方,又经济实惠,符合大众消费能力。 二、采购需求 在前期准备工作当中,联合采购工作小组已完成片区共性需求研讨,形成共性需求清单(详见附件1);各学校已完成本校个性需求梳理收集,形成个性需求清单汇总(详见附件2)。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在前期准备工作中,成立联合采购工作小组;各成员学校已出具校长签字加盖公章的委托函,交由牵头学校统一存档。 (一)联合采购工作小组 由牵头学校相关负责人任组长,各成员学校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联合采购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需求征集、需求汇总、企业遴选、定标决策、质量管控、费用监督等全流程工作,并承担共性文件起草、采购活动协调、共性档案归集和备案报送等日常事务。 (二)牵头学校职责 承担片区联合采购的组织协调职责,负责成立联合采购工作小组。联合采购启动前,各成员学校以书面形式向牵头学校出具委托函,明确委托牵头学校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事宜。委托函由各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牵头学校统一存档。牵头学校不代替成员学校作出民主决策、家长征询、合同签订、费用收支、质量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由牵头学校按规定遴选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三)各成员学校主体职责 承担本校校服管理的主体责任,分别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其中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将校服选购纳入本校“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采购年级家长同意,选派代表参与联合采购工作,配合牵头学校开展联合采购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前期筹备阶段已全部完成:家委会沟通授权、各校集体决策、共性及个性需求梳理、广泛征集采购年级家长采购意向、成员学校出具委托函。本方案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阶段一:实施方案公示、主管部门备案 本实施方案经联合采购工作小组共同制定,各参与学校以多种方式公开发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收集师生、家长意见。 公示无异议后,牵头学校将实施方案报送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阶段二:供应商遴选采购 1.牵头学校依规遴选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并签订正式招标委托代理协议。 2.牵头学校委托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明确质量标准、双送检、留样封存、补购服务等要求;不得设置指向特定品牌、产地、商标的限制性、歧视性条款。 3.通过规定公开渠道发布采购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校同步向全体家长公示。 4.依法依规组建评标委员会,邀请家长代表参与关键环节监督,评标全过程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5.评标结束后,招标结果报联合采购工作小组确认,发布采购结果公示。公示内容须包括:供货企业名称、校服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各品种单价、服务年限及续签条件、售后服务承诺、意见反馈渠道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阶段三: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 各参与学校根据片区质量标准和具体技术要求、价格和各品种明细、交货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方式、付款方式和期限、售后服务承诺、违约责任条款等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中标结果保持一致。 各校完成合同签订后,统一汇总至牵头学校,由牵头学校及时报送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阶段四:供货与到货验收、双送检、留样封存 1.供应商按各校合同约定地点配送校服。校服到货后,各学校应组织家长代表、学校管理人员等开展联合验收,核对校服的款式、面料、工艺、尺寸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重点核验吊牌、耐久性标签(水洗唛)、纤维含量、执行标准、安全类别、规格型号、检验报告编号等是否一致。验收时要严格实行“明标识”制度,检查校服成衣的合格检验报告及成衣合格标识。验收不合格的,应暂停发放,督促企业按合同约定退换货或整改。 2.推动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企业送检基础上,牵头学校可结合实际将同一款式、同一批次的校服送至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企业出厂送检以及学校到货抽检的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检测机构、费用承担等事项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家长收取。检测结果应及时向家长公开。对检测不合格的,应立即暂停发放和使用,依法依规督促企业整改、退换货,并根据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3.验收合格后,各校应对同款式、同批次校服留样封存,封样记录由学校、家长代表和供货企业共同签字确认,留样期限不少于3年。 (五)阶段五:档案管理与备案、周期评估 1.档案内容。采购全过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会议纪要、联合采购委托函、校服选用组织成员名册、校服联合采购实施方案、采购意向征集材料、招标文件及审查记录、评标报告、采购合同、公示公开材料、质检报告、验收记录和留样记录、费用台账、售后记录、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记录等。 2.档案管理要求。牵头学校统一归集联合采购共性档案;各成员学校分别保存本校个性档案。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财务凭证、合同等资料法律法规另有保存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各校应及时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相关资料。 (六)阶段六:周期考核评价合同期限届满前组织开展家长满意度调查,作为合同续签依据。 五、费用管理 1.费用收取与管理。校服费用纳入代办费管理,缴入学校代收费专用账户或按主管部门规定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多退少补,并定期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收支情况。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不得由牵头学校统一代收代付成员学校校服款项,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 2.困难群体保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学校可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 六、监督管理 规范全流程留痕管理,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社会的监督。做好政策宣传,畅通家长意见反馈渠道。 集美区灌口1片校服联合采购工作小组 **** 本实施方案公示期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方案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牵头学校提交异议材料,书面材料需如实写明异议理由、事实依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有效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当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异议,不予回复。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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