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452,797.7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GCHWCGJPSDZDJ2026[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点击登录查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标包11(中西面点专业设备)答疑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补遗内容发布如下,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最新答疑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中的“代理商投标的,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面点设备类似供货业绩。 制造商投标的,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面点设备类似供货业绩。” 调整为:“代理商投标的,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厨房设备类类似供货业绩。 制造商投标的,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厨房设备类类似供货业绩。” 2、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中的“注:(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的货物品牌应与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一致”。 3、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货物品牌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货物品牌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一致”评审项。 4、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的“A-17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货物品牌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不一致。”否决条款。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9时3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 递交时间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