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出租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宿迁市宿迁湖滨新区祥和社区克先社区
项目状态 待竞价
公告日期 ****
交易品种: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1年
交易底价: 21000.00元
交易面积: 300.00平方米
联系方式: 邹楠(****)
报名时间: **** 09:00 至 **** 16:00
报名地点: 克先社区居民委员会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16:00
产权信息
| 乡镇(街道) | 祥和社区 | 村(社区) | 克先社区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 |
| 是否续租 | 否 | ||
| 资产类型 | 厂房 | ||
| 交易面积 | 300.00平方米 | ||
| 项目描述 | 克先居委会现有标准厂房对外诚意出租,建筑面积约300平方(附带1000平方左右的院子),厂区水电配套齐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临近城市主干道;厂房布局规整、规划合理,空间利用率高,适用范围广。承租经营须严格遵守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属地管理规定,严禁从事产生异味、高分贝噪音、造成环境污染等影响周边环境的生产经营项目。厂房周边紧邻居民区,承租方须严格规范生产作业时间,严控作业产生的各类噪音,坚决杜绝扰民情况发生,切实保障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作息。严禁一切污水直排行为。承租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废水,须自行合规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私自直排、违规排污等行为,出租方将定期开展环保安全巡检,对违规操作行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者将终止租赁合同。 | ||
| 项目位置 | 宿迁市宿迁湖滨新区祥和社区克先社区 | ||
| 项目四至 | 东至:住宅 南至:水泥路 西至:门面房 北至:居委会大院 | ||
| 附属设施 | -- | ||
| 补充说明 | 租赁期限为一年,年租金21000元。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对厂房主体及附属建筑进行改造、改建、扩建等施工行为。如确因经营需要进行局部改造,须提前向发包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改造方案,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租赁期满合同终止时,发包方对承租方租赁期间自行实施的改建、扩建及增设设施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费用。承租方自行改扩建、增设的构筑物及设施,须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清运离场,并将厂房整体恢复至租赁初始原貌状态。 | ||
| 项目审查表 |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交易项目审查表(3).pdf |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议记录.jpg | ||
报名信息
| 报名时间 | **** 09:00至**** 16:00 | ||
| 报名地点 | 克先社区居民委员会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16:00 | ||
| 交易时间 | **** 15:00 | ||
| 交易地点 | 宿迁市湖滨新区祥和社区货车司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 流转期限 | 1年0月 | ||
| 标段描述 | 克先居委会现有标准厂房对外诚意出租,建筑面积约300平方(附带1000平方左右的院子),厂区水电配套齐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临近城市主干道;厂房布局规整、规划合理,空间利用率高,适用范围广。承租经营须严格遵守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属地管理规定,严禁从事产生异味、高分贝噪音、造成环境污染等影响周边环境的生产经营项目。厂房周边紧邻居民区,承租方须严格规范生产作业时间,严控作业产生的各类噪音,坚决杜绝扰民情况发生,切实保障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作息。严禁一切污水直排行为。承租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废水,须自行合规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私自直排、违规排污等行为,出租方将定期开展环保安全巡检,对违规操作行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者将终止租赁合同。 | ||
| 交易面积 | 300.0000平方米 |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 保证金 | ¥0.00 | ||
| 交易底价 | 21000.00元 | ||
| 成交缴款方式 | -- |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 补充说明 | 租赁期限为一年,年租金21000元。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对厂房主体及附属建筑进行改造、改建、扩建等施工行为。如确因经营需要进行局部改造,须提前向发包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改造方案,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租赁期满合同终止时,发包方对承租方租赁期间自行实施的改建、扩建及增设设施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费用。承租方自行改扩建、增设的构筑物及设施,须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清运离场,并将厂房整体恢复至租赁初始原貌状态。 | ||
附件信息
| 交易公告 |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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