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有效提高农科所村集体经济发展,经农科所村委会研究决定,对农科所名下商业门面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原则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统一经营管理、明确责任、权责利对等方式对外招租。公开招租流程、公开招租底价和相关事宜,符合相关要求的承租人都可以公平参与竞租,程序正当,公正不偏私。
二、门面详情及租金计算方式
(一)此次招租的农科所集体门面位于安永一期13号楼102/201/202门面,总租赁面积共计,233平方米,此次招租门面不拆分。
(二)竞租底价:本次招租门面对外竞拍起始租金为:16元/㎡/月,招租采取公开竞标方式,有意愿者在公告期内进行报名,公告期满后,竞租人到制定地点现场竞拍,最终以租金出价最高者中标。
三、竞租条件
(一)竞租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手续合法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公司;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二)参加竞租人需缴纳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开发区****
(三)中标的竞租人在中标3日内拒不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该中标无效,竞租保证金归招标单位所有。
(四)竞租人持如下资料进行报名:1.竞租保证金缴纳的银行汇款单;2.个人参与竞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企业参与竞租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各一份。
四、承租要求
(一)租赁期间不得转租、转让租赁物,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等证照必须为承租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如私自转租、转让,我村将没收押金,并有权收回商业门面经营权,如确需转租,应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基础结构与质量,承租期满后,承租人投入的设备、器械自行运走,已装修无法拆除的不能进行破坏性拆除,且保持门窗、墙面、地面和屋顶完好。
(三)商业门面按现状租赁,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承担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保洁费和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自觉遵守“门前三包”等各项规定。现有水电,容量不足时由承租人负责增容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恶意哄抬租金,竞租成功不予租赁的,将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五、竞价交易方式
竞租人在2人或以上的采取现场竞价,起拍价按对应商业门面招租底价起拍,每次报价必须在底价的基础上以1元人民币递增,价高者竞得;若评审合格仅为1人的,在起始价的基础上(不得低于招租底价)进行商务谈判,确定承租人。
六、报名时间
本次商业门面竞租人缴纳保证金时间为:自公告日起至****下午17点(公告期);
竞租报名时间截止为:****下午17点;
竞租时间:****上午9点。
七、其他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到永安乡农科所村部(安永三期54栋一楼)会议室参与竞租。
(二)租赁保证金:壹万元整。
(三)竞租成功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给予竞租者两个月装修免租期。自租出之日起三年内租金不递增;三年后租金根据市场行情再行商议。
(四)咨询电话:寇志胜****
地址:安永人家三期54栋农科所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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