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书(第01号)
项目名称:永德县县城南部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进一步完善本项目投标文件人员配置要求,保障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力量充足、施工组织方案完整可行,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补充澄清及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7页《管理人员最低配备表》填报要求现补充修改如下:
1、在原招标文件最低人员配备标准基础上,明确增加配置:施工员2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必配岗位、原有最低人员数量、证书资质、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社保及从业要求保持不变,不得删减、降低标准,本次仅为新增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须按调整后人员总量进行填报。
3、所有新增补充填报的现场管理人员,须同步在投标文件中附对应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社保、执业资格等佐证材料,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评审。
原文件对应位置:招标文件第7页 《管理人员最低配备表》,后附新更改后《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二、其他不变说明
除本次上述补充修改内容外,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其余条款、格式、评分标准、资格要求、工期、质量、付款及履约要求均保持不变,继续有效。
三、法律效力说明
本补遗书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原文与本补遗书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补遗书为准。
四、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说明
本标段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上午09:00,《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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