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当雄县那根拉观景台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2.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3.比选方式:对报名的监理单位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最高的单位为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最终结果在当雄文旅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当雄县那根拉观景台提升改造项目,本项目拟改造景观台1100平方米,改造停车场2450平方米,改造升级厕所60平方米、挡墙60平方米、完善栈道、新增综合服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工程概算批复含税总投资1374.80万元。
5.比选预算:340400.00元(大写:叁拾肆万零肆佰元整),本项目监理费最高限价340400.00元,不得恶意低价投标,超过比选预算或恶意低价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取消其参选资格。
5.比选需求:当雄县那根拉观景台提升改造项目的工程施工和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各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化、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等管理工作。具体委托内容以与比选人签订合同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
7.合同履行地点:当雄县那根拉山口观景台
二、资格要求
(一)比选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承担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职业资格;
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或处罚期内;
5.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
6.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供应商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评审等前期工作。
8.报价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①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wenshu.court.gov.cn);②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比选文件编制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用国家通用文字编制,按照以下目录排版:
1.比选响应函;(说明:格式自拟)
2.报价函;(说明:不得超过比选预算或恶意低价报价)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说明:若法人递交比选响应文件不需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资料;(说明:提供比选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技术部分;(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分析、控制方案、管理措施、质保期监理服务等)
6.商务部分;(说明: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毕业证、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社保、近三年业绩等证明材料,供应商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
7.其他资料。(说明:供应商提供比选要求的其他资质证书、材料或要求的承诺声明、认为可以提交的有利于比选的资料文件等)
比选响应文件须有目录、页码,胶装成册,提供纸质版正本一份、PDF格式电子版正本一份(使用光盘存储,电子版文件用“单位+比选项目名称”命名)。电子版正本可为纸质盖章版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也可为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
三、比选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18:00。
2.递交地点:拉萨市****点击登录查看201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单位不予受理。(比选响应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需密封盖章)
四、其他事项
1.无论中选与否,比选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2.申请人对所提交比选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或中选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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