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闽江南片区污水设施改造项目(管网改造一期)(施工) 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
局 以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闽侯县闽江南片区污水设施改造项目(管网改造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侯发
改审批【2025】6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 款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协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对上街镇、南通镇部分排水管道采用开挖或非开挖方式建设DN300~DN800排水管道约3.6km,新建检查井140 2座,点状CIPP修复或不锈钢双胀环修复501环,全段紫外光固化1017米,管道清疏检测27.3k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闽侯上街镇和南通镇部分路段的雨、污水管道进行病害排查及修复,恢复管道使用功能。主要设计管段为:新 上街、工贸路、红峰社区****(闽江学院门口~中美桥头)、聚福路、芹洲路、兴腾路、商贸 大道以及新岐村局部末端雨水接驳以及污水混接的改造。采用开挖或非开挖方式建设DN300~DN800排水管道 约3.6km,新建检查井1402座,点状CIPP修复或不锈钢双胀环修复501环,全段紫外光固化1017米,管道清疏 检测27.3k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最大管径为DN800,1000万元<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最大管径为DN800,1000万元<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 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管网提质增效后的水质满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市政公用工 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 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 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 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 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 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 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
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②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⑤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⑥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前附表”中约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09:30:00 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 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
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79900 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
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
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 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国资大厦 ,邮编: 350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盖章):王小南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厦门市****165号观音山营运中心8号楼10楼 ,邮编: 361008 电子邮箱: ****@qq.com
电话: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苏毅斌
联系人:苏毅斌(项目负责人)、梁浩、杨少君、陈宇潇、陈旷达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盖章):苏毅斌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
联系电话: 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
地址: 闽侯县****6号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
联系电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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