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 公告名称 | 正宁县营运车辆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 ||
| 发布时间 | **** 19:01:37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投标登记开始时间 | **** 00:00:00 | 投标登记结束时间 | **** 15:00:00 |
| 询比开始时间 | **** 18:00:00 | 询比结束时间 | **** 23:59:59 |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公告内容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标段概算(元) |
|---|---|---|---|
| 正宁县营运车辆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 **** | 服务类 | 210000.0000 |
1. 询比时间:**** 18:00:00 —— **** 23:59:59
【正宁县营运车辆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资格名称: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栏目;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
【正宁县营运车辆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技术名称:实施方案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无
凡是拟参与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相应平台https://gxpt.ggzyjy.gansu.gov.cn/NewAccounts注册后方可投标;
投标登记时间:**** 00:00:00 至 **** 15:00:00
资格技术审核截止时间:**** 18:00:00
本采购公告在 https:****】 上发布。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询比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机构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询比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逐页加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点击登录查看;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资质资料必须和网上上传的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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