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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2026年宁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汉中 全部类型 2026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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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宁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宁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1,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宁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宁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本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签章;

(2)供应商提供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能力附表应具有水质、噪声、废气检测能力。供应商需在本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签章;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需在本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签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5)拟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按规定缴纳了磋商保证金或提供磋商担保函看,供应商需在本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七)为方便采购人备案留存工作,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签章齐全的纸质版(一正一副)及电子版(电子版包含word版响应文件,签章后的pdf响应文件以及投标报价软件版),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电子版内容与系统上传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汉中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刚

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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