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西护路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转让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 | ||
| 资产权益 | |||
| 挂牌价格 | 50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在竞价成功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树木价款;交易保证金50000元转为交易价款。 2、林木数量不再清点,以村集体清点数量为准。 3、受让方与转出方签订合同后5日内将树木采伐完成,5日内未完成,剩余树木归转出方所有。 4、受让方在砍伐时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5、受让方在砍伐树木期间要保证道路畅通,不得损害周边树木、通讯和电力等设施,如有损坏,受让方须及时修复,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在采伐施工时要注意施工人员的安全,在采伐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车辆等一切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受让方砍伐期间随时将现场清理干净,村集体随时检查,如遇不合格村集体有权停工整治,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砍伐。 8、砍伐期间如有出现损坏地上物等情况,受让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并修复,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由承包人担负,具体服务费用数额依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而定。 10、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全面完成现场实地勘察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充分了解此地块树木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该地块树木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该地块树木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 11、此次转让树木包括杨树69棵、柳树9棵、槐树1棵。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 转出用途 | 林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0元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0元(总价) | ||
| 挂牌期 | 5个工作日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开户银行 | 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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