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第三方培训机构
遴选公告
为了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我校课后服务工作,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按照要求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社会各类优质的教育文化科技类机构,征集非学科类课后服务课程,课程方向分为以下四大类:
1.体育锻炼类:篮球、足球、轮滑、跳绳、羽毛球、象棋、围棋;
2.文化艺术类:古筝、钢琴、舞蹈、课本剧、分级阅读;
3.科技活动类:编程与人工智能、无人机与航天、科学实验与探究、创客与3D打印、益智魔方;
4.劳动教育类:烘焙、园艺种植、手工编织、创意木工。
各机构可根据自身优势申报上述任一方向的课程,也可同时申报多个方向。同一机构可申报多个课程,但单个课程仅对应1家中标机构。所有课程设置由学校通盘统筹。
二、遴选原则
1.质量优先原则。严把课程质量关、师资关,优选内容健康、形式新颖的优质课程。
2.公平公正原则。公开遴选程序,严格评审标准,确保遴选过程公开透明。
3.安全第一原则。实施过程中必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机构须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能力。
4.双向选择原则。根据学校需求、学生兴趣与课程特色,最终确定机构课程。
三、资质条件
(一)机构要求
1.第三方机构须具备相应资质,且在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遴选名单内,业务范围为体育、艺术、科技类等,须经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批设立,在市场监督或民政等部门登记注册。
2.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行为规范,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有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相关经验的优先入选。
3.具有科学系统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有特色,编写和使用的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4.具有健全的师资队伍。校外培训机构须符合安徽省教育厅、科技厅、文旅厅、体育局、人社厅印发的《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皖教基〔2021〕21号)相关规定。机构进校师资须同时符合本公告“第三方任教人员要求”中规定的条件。
(二)第三方任教人员要求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
2.具有进校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相应的专业素养与能力,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或相应的教师资格。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核查无相关违法记录,有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者不予遴选。
四、遴选流程
1.发布通知:****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遴选通知。
2.材料申报:****至8月21日下午6:00,申报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部纸质申报材料(详见第五部分),密封送达点击登录查看华山路校区****,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一经提交,无论是否入选,均不予退回,请各申报机构自行备份留存。
3.机构课程遴选:学校对申报机构的资格条件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再通知入围机构到校进行课程介绍(每机构限时约6分钟),由校级领导、学校中层、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进行综合评审。
4.发布入选公示:根据评审结果,学校将电话通知入围的机构,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入选机构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签订服务合同:学校与入选机构签订合同,明确权责关系。合同签订一年,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可续签,每次续签一年,累计不超过三年。
五、申报材料
有意向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
1.入校拟开设课程设置申请书。
2.主管部门颁发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
3.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公司财务运行情况证明等说明材料。
4.包河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入库截图。
5.机构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6.申请课程相应教师的资质证明和专职师资力量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所有拟进校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无犯罪记录证明(截止2026年8月)等。
7.课程方案,包含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方案、课程特色亮点、服务方案、收费明细等,与包河区及其他县区学校课后服务合作经验材料;各级行政机关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以上材料须按上述顺序整理提交,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机构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
六、评审标准
学校将依据《包河区中小学课后服务素质拓展课程校外机构遴选评分表》(详见附件)进行评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1.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或相关许可的;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记录的;
3.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的;
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5.收费明显高于市场合理水平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点击登录查看华山路校区****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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