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河森工公司2026年所属单位自筹资金非经营性投资建设项目奎源生态栈道改造施工【网上竞价】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 条目 | 内容 | |||
| 项目名称 | 阿里河森工公司2026年所属单位自筹资金非经营性投资建设项目奎源生态栈道改造施工【网上竞价】 | |||
| 项目编号 | **** |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性报价) | |||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阿里河森工公司2026年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奎源生态栈道改造施工,项目投资:84.6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修建环湖塑木栈道,宽度1.5m,长度201m;半圆形环湖栈道平台面积56.52平方米,栈道两侧设栏杆,平台沿外边缘设栏杆;2、修建爬山木塑木栈道,宽度1.5m,长度675m,山顶平台面积100平方米,栈道两侧不设栏杆,平台沿外边缘设栏杆;3、旧栈道维修,更换木梁19.7立方米、更换木栈道板45平方米、更换圆木立桩2.1立方米;4、木结构物清除原有漆面并刷漆1054平方米;具体做法和工程量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注:新建环湖栈道(建设地点与公路连为生态栈道)、新建木栈道(建设地点与公路连为生态栈道)以及维修旧栈道机械车辆均无法到达实施地点需人工倒运,施工过程中需对原有栈道设施及周边林草湿等资源需进行有效保护不得破坏,人工倒运费用、周边设施及生态保护费用应包含在综合报价内; 质保期:1年; 现场踏勘(非强制): 因项目内容复杂且零星,为保证项目质量、期限及实施的准确性,本项目建议供应商拟派专业人员在竞价期间自行到现场踏勘,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建议自行联系采购人了解现场情况,供应商由于未现场踏勘且未联系采购人了解情况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其保证金。 |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为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需要同时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报价授权,同一家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报价;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市**** (6)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承诺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无法按时保质完成服务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需采购人配合协调部分应在竞价结束前通过采购人确认,否则视为不需要采购人协调配合工作,采购人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7)《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 ||||
| 注: | ||||
| 报名时间 | ****16:00至****16:00 |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可撤销报价。 |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50000元; |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完成报价即视为对采购公告所有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 特殊情形 | 如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行,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按照以下工程类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 2、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组织方将通过E交易平台推送交费信息。 |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审定金额的97%工程款,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返还质保金; |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 ||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平台客服电话:****(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 技术支持电话:**** |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 操作指南 | ||||
| 附件 | ||||
信息来源:https://www.ejy365.com//purchase/detail/content?infoId=********&processValue=ZBGG&isSecond=0§ionId=#****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