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0.71412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出租底价0.71412万元/年。租金无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无递增。租金半年一付,从第二期起,往后每期租金须在每期租期开始前一次性足额支付。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招租结果公示期(出租方集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满后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房产移交手续,租期按照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最高报价为首年租金。租金无递增。租金半年一付,从第二期起,往后每期租金须在每期租期开始前一次性足额支付。 2、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20%并以进一法取千位整数计算(不低于0.3万元),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人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方,则该合格竞买方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不得擅自改变房产用途,不得作为只针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5、其它费用: 租赁房产水、电、网络通讯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6、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租赁房产的现状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等,就租赁房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7、租赁房产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方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租赁房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并承担费用;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相关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8、承租方须合法经营,负责做好租赁标的美化、亮化、洁化工作,不得存放违禁物品、易燃易爆物等危险物品及影响环境的物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落实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及甲方的整改要求。 9、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10、本租赁房产属国有资产,租赁期间如遇出租方自身使用需要或政府行政行为、城市****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须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2、意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意向方须提供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2026年6月止的前整两年时间)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参加租赁竞价活动(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3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