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郾城区 2026 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农机购置补助对象的公告
根据漯河市财政局、漯河市农业局《关于下达 2026 年中央财 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漯财预指〔2026〕129 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区 2026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已经下 达。为壮大完善社会化服务队伍,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服务体系,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项目意向对农业经营主体购买秸秆综合 利用农机具设备购置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总价格(以税票 为准)的 45%,该项补贴资金总计 139 万元。农业经营主体购置 农机具后需提出申请,由区****成验收小组,现场验收核实,验收合格后,结果予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区****补贴资金的依据。
特此公告
受理时间:2026 年 8 月 18 日至 8 月 24 日。
附表:
2026 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农机具购置补贴申报表
单位:万元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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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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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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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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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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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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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意 见 |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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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意 见 |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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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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