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公路口岸“出口直通”项目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二连浩特公路口岸“出口直通”项目
2、建设地点:二连浩特公路口岸。
3、规模:(1)基础设施新建与改造:混凝土路面硬化23299平方米,布设通道隔离围网1750米,同步实施配电室迁移与障碍建筑拆除等。(2)通道建设:建设5条口岸预约电子卡口通道、5条口岸出区****
4、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预算金额:3265.6906万元;
5、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上述计划开、竣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完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现对《二连浩特公路口岸“出口直通”项目》(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联系代理机构获取邮箱)或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之日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予以告知)。
4、反馈截止时间:****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至****。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26.com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附件:
招标文件草案----二连浩特公路口岸“出口直通”项目(预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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