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金华互联网乐乐小镇3A景区****
二、采购内容
1.根据国家旅游景区****
2.负责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供创建流程指导服务:完成3A级景区相关评审材料的编制,并根据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要求,结合景区实际情况,提供国家AAA级景区评定标准和管理制度,草拟和汇编各项景区管理制度,完成台账整理等工作。
3.提供的其他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指导标识系统设置、指导游客中心功能组织、服务项目设置、指导完善景区****
三、最高限价:6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单位拥有旅游管理相关专业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含高级技师)不少于1人,可常驻本地开展现场踏勘、整改指导、迎检辅导等上门服务。
2.近五年内,须具备3A级旅游景区创建(或复核)咨询及全套评审材料编制的同类成功案例。投标时须提供对应项目的服务合同,以及该景区成功通过3A级评审的官方公示文件等业绩佐证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本项目服务团队须配备持有有效景区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导游资质的人员。其中,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须为景区运营管理师、旅游咨询员、研学旅游指导师、公共游览场所服务员之一;导游资质须包含高级导游不少于1名、中级导游不少于1名。以上证书须提供完整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
五、采购方式、报名、响应保证金及响应报价须知
1.本项目采用在线询价的方式组织交易。
2.供应商可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jhygcg.com)首页--供应商入口进行注册登录,后台从“项目报名”中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报名同时获取采购文件。
3.未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和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4.响应保证金:0.00元。(1)转账或汇款: 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直至确认保证金状态显示为“已支付”状态。
5.供应商完成以上步骤后,方能进入报价环节。通过点击后台“在线询价”--“待报价”进入报价界面。
6.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出价和上传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等资料。系统出价和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文件不齐全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7.响应文件包含:
①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团队成员列表及职称证明材料
③近五年内,3A级旅游景区创建(或复核)咨询及全套评审材料编制的同类成功案例对应项目的服务合同,以及该景区成功通过3A级评审的官方公示文件等业绩佐证材料
④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持有的有效景区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导游资质证书证明材料
8.报价须知:本项目系统出价请报总价,上传的报价单中须报出总价金额。
六、响应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09:30
七、确定成交人方式
1.本次询价已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2.在有效报价中按符合要求的最低(总价)报价确定为成交价,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成交单位。
3.若出现多家符合要求且最低(总价)报价相同的单位,以系统出价先后为原则,最先报价的确认为成交单位。
4.报价单中总价和单价合计不一致的,按最低的为准。
八、供货及履约要求
1.供货要求:合同签订起至评审结束发布
2.履约要求:在成交后及履约期间发现供应商存在恶意报价,无履约能力或履约能力完全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同时将该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
九、合同签订
1.供应商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对接采购人接洽合同签订事宜。
2.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一、项目联系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何女士,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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