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南林-赤岸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期
答疑(一)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问1:定标资料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可以吗
答:可以。投标人提供的定标资料可以线下盖章上传也可以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问2:《答辩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格式未提供,请提供。
答:附件3《答辩授权委托书》
答辩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在岗员工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负责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陈述答辩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姓名: 性别: 手机号码:
单 位: 部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问3.“投标须知前附表15.3.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与“20.1技术文件:要求提交”,两者不一致,请明确。
答: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交技术文件。
二、招标文件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本招标项目原招标公告第2点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现修改为: ****元(其中暂列金****元),编制说明、《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及相关信息同步修正到招标文件中,新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自行查阅本答疑附件。
2.招标文件第2章第2节投标须知的附件1定标方案“1.9定标因素及其详细标准”后添加:(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删除、补充或修改条款详见下表:
| 序号 | 条款号 | 招标文件原条款内容 |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
| 1 | 招标公告2.5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前具备初验条件; | 现修改为: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开工建设时间不晚于2026年9月,****前具备初验条件; |
| 2 | 专用合同条款3.1 | (10)施工标准化建设:本项目实行标准化建设,承包人进场后需严格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南平市**** | 现修改为: (10)施工标准化建设:本项目实行标准化建设,承包人进场后需严格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南平市**** |
| 3 | 专用合同条款3.1 | (11)远程监控:承包人必须在驻地等重要工地现场安装远程高清监控,并建立远程监控平台,远程监控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预算不单列清单。如不安装,项目业主有权处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 删除本条款 |
| 4 | 专用合同条款7.5.1 |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或额外增加的工作量,发包人同意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以发包人的原始书面文件为准); | 现修改为: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但不增加费用和利润: (1)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或额外增加的工作量,发包人同意延长工期(以发包人的原始书面文件为准); |
| 5 | 专用合同条款10.8 |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本项目暂列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发包人的暂列金与承包人无关,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使用部分或不用) | 现修改为: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本项目暂列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捌万元(发包人的暂列金与承包人无关,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使用部分或不用) |
| 6 | 专用合同条款11.1.2 |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1)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基准价格见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 现修改为: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1)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和基准价格见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
| 7 | 专用合同条款12.1.1 | ⑦临时施工用水、用电等超过包干价产生的费用; ⒁场地存在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地下、地上障碍物(如孤石、砼、旧基础、管线、树木杂草、废弃电线杆、地上废弃建筑物等)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及发生淤泥所采取的施工措施造成费用的增加; | 现修改为: ⑦临时施工接水、接电等产生的费用; ⒁场地存在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地下、地上障碍物(如孤石、砼、旧基础、树木杂草、废弃电线杆、地上废弃建筑物等)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及发生淤泥所采取的施工措施造成费用的增加; |
| 8 | 专用合同条款21.13 | 21.13平工程、路基及沟槽土石方工程施工界面以实际交付进场为准,土石方价格按南平市**** | 删除原条款,修改为: 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据实结算。 |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内容作为南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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