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青海省
| 我部对格尔木及临河供电外线接引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原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格尔木及临河供电外线接引工程勘察设计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至**** 四、变更原因: 本项目于****完成开标、评标工作,并于****至****完成招标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众合远大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于****向招标人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弃标函》,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约定,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经招标人研判,并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同时已书面征询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安正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该单位已正式回函同意按照其投标文件全部实质性条件承接本项目。经复核,西安正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资质、业绩、人员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尚在投标有效期内,决定按排序顺延。 五、处理决定 1.撤销宁夏众合远大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对于该公司下一步的处理意见已上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 2.顺延确定西安正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原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拟中标人: 投标报价:18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 项目负责人:点击登录查看 六、异议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顺延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或者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 址:__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_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_点击登录查看_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 联系人:黄娟 联系电话:**** 五、变更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宁夏众合远大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280000.00 (元) ; 第二名:西安正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180000.00 (元) ; 采购包(2): 第一名:宁夏众合远大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280000.00 (元) ; 第二名:西安正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180000.00 (元) ; 六、预中标供应商: 采购包(1): 西安正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180000.00 (元) ; 采购包(2): 西安正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180000.00 (元)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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