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
| 招标单位名称: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名称: | |||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监管部门名称: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
| 交易中心名称: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
【信息时间: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陈坊乡、鹅湖镇等36处闲置粮站土地、房屋建筑物整体转让 | |||||||
| 标的名称: | 陈坊乡、鹅湖镇等36处闲置粮站土地、房屋建筑物整体转让,挂牌价34,382,700.00元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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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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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标的物位于上饶市铅山县,宗地面积合计约为90979.86㎡,建筑面积约为38537.86㎡,整体转让,起拍价为3438.27万元,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具体信息详见拍卖公告,详情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房估(2026)字第263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面积、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3.本次转让的房产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出让金在成交价款中扣减。拍卖成交后转让方负责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权证手续。产权过户税、费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4.成交合同签订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5.标的过户及交付时间: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6.拍卖成交价款相关费用支付时间:成交价款必须全部打入县财政指定非税专户,成交价款由转让方自行向受让方收取,支付期限双方自行在成交合同中约定。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凭转让方提供的成交合同及转款情况说明由拍卖人申请退回。 7.本次转让标的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拍卖成交后,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8.标的拍卖成交前产生的纠纷由转让方协调解决,竞得后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标的资产交易及权属变更时的实际面积以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勘察确认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资产成交及成交金额。 | |||||||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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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必须全部打入县财政指定非税专户,成交价款由转让方自行向受让方收取,支付期限双方自行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周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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